青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相关条件,然后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青岛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出示不同的材料,如青岛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身份证、出入境批准文件等。青岛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跟着中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一、员工出国定居材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在管理处领取窗口领取);
2、提取者身份证复印件;
3、出境居留的,应提供其出入境批准文件原件或居住国(地区)的长期居留证明原件。无法出具上述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供护照原件和原境内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户口注销证明。
2、员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材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在管理处领取窗口领取);
2、提取者身份证复印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假如。
三、员工离退休提款条件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在管理处领取窗口领取);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离职或者退休的,应当提供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职(退休)证明原件或者离职(退休)批准表原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明或者享受过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
四、员工出租房屋提取资料
(一)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支付证明原件。承租人的配偶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
(二)在本市租用其他房屋,需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的证明原件,单身职工需提供同时提供宣誓书的原件。
五、员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取款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在管理处领取窗口领取);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已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在本市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偿还非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非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
2.在本市偿还商品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原件(住房贷款还款银行存折或加盖公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银行印章)应提供。
异地偿还商品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缴纳原件应提供证书。
3、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预缴证明原件。银行。
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还应当提供本人或者配偶的实际工作地点或者户口证明原件(户口本或者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点证明)。
6、员工购买、建造、改造和大修自住房屋和提取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在管理处领取窗口领取);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改造、大修有产权的自住房屋,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者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已完成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假如。
在本市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也可按照《本市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交付首付款办理办法(试行)》办理过户手续。
(二)购买转售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差价发票原件。房屋产权证已补齐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差价发票原件。
2、员工自建或改建有产权的自住房屋,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及付款发票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还需用于重建)。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自建、改建房屋的,应当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和缴费发票或者收据原件。
3、职工对自有产权住房进行大修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原件、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房屋产权原件证书。
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还应当提供本人或者配偶的实际工作地点或者户口证明原件(户口本或者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点证明)。
其中,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初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由单位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相关退出证明材料及青岛住房政策公积金提款凭证。 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原件。
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改建或者大修有产权的自住房屋;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且其配偶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夫妻可分别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支付租金的资金;
4、离退休或离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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