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可自助提取青岛公积金 提取金额有双重限制

发布时间:2022-07-13

        过去,员工贷款买房后,一年最多可以申请提取两次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而且提取手续必须由单位经营者统一办理,这让很多员工感到很不方便。不过,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面启动利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网上营业厅商业贷款提取”)偿还全市商品房本息的工作。在岛城贷款。自2017年1月20日起,偿还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0日起可自助提取青岛公积金 提取金额有双重限制


        根据规定,申请人需到公积金营业厅办理开业申请手续,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原还款明细等文件,并满足至少还清一期贷款、持有公积金联名卡、可查询信用报告的条件。 “经过现场审核,就可以现场提取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处处长冯说,市民可以到附近的任何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


        青岛公积金提取金额方面,根据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但夫妻双方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并以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同时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


        目前,互联网办公的商业取款业务处于测试阶段,使用过该业务的市民反应良好,称“太方便了”。 20日起,该业务将在全市全面推广。据冯主任介绍,2016年稻城提取公积金偿还建设银行贷款2万倍。网办商业贷款提现业务实施后,这些人的办理手续将大大简化。

据悉,这一政策在国内尚属首创。除了与建行合作外,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积极与各大银行沟通,逐步扩大网上商业贷款合作银行的范围,并从网上大厅电脑端延伸业务功能到微信公众号移动端。同时,在办理当日工作日8:30-16:30网上大厅自助取款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实施7×24小时网上业务提取。

20日起可自助提取青岛公积金 提取金额有双重限制


1、办理条件:一是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至少还清一次,直至业务申请日的最后一个月;二、在正常状态下持有公积金卡;三、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已开通(未开通可现场申请);第四,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其信用报告。


2、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房屋的,需提供网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的配偶申请)。


4、友情提示:鉴于本次业务开通初期可能出现受理高峰,公积金中心提醒,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即可了解业务受理情况实时在各营业厅排队,合理安排时间,灵活选择网点。


        本次业务开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更新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不含提前还款金额)提取资金,申请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员工如想了解更详细的业务办理指引,可拨打12329客服热线,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


        1、夫妻双方均需办理还款取款业务的,借款人和配偶应同时按照办理条件申请开通网上商业取款业务。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同时到场,借款人需先开通网上商业贷款取款业务,配偶方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处办理。


        2.借款人无公积金或未申请开通网厅商业贷款取款业务,而配偶需开通网店还款取款业务的,夫妻双方均需办理开户手续。同一时间同一管理办公室。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配偶方可办理开业手续。


        3、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申请开通网上商业贷款取款业务,应持有哪些材料?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配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原件)证明)、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结婚证原件;申请人为共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借款人证明房屋共有产权(购买非再交易房屋的,需提供网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房屋的人);申请人为共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房屋共有产权证明,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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