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确保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程序。下面,我们将详细解释青岛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供您了解。
青岛市公积金离职提取指南
【办公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12329
【相关业务】:青岛市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
辞职退出条件
:
1、符合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二)储户属于农业户籍,或者户籍迁出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的;
3、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
离职提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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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户籍: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关系终止证明;
2、户籍迁出本市:劳动关系终止证明、户籍转移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户籍不在本市:劳动关系终止证明、户籍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辞职退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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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缴交人员将上述信息交给原单位经理;
2、原单位经理携带所需文件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3、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则信息完整,将处理提取程序。
【温馨提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延续的重要凭证。青岛市参保人员登录青岛市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点击城市工作人员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和校验码进入查询界面。选择个人自助打印-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打印,可以查询或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青岛公积金提取咨询区
1、我在青岛没有户籍,我打算辞职回老家,但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
【回复】:是的,非青岛户籍员工可以在离开青岛时提取公积金。本单位员工可向本单位经理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单位经理将代表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我以前在青岛平度工作,现在户籍已经转移到怀方,打算辞职离开。我不知道我需要提供什么信息来提取公积金。
【回复】:2014年3月10日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新政实施后,户籍迁出且与单位有基本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原件、户籍转移证明原件,并应提供基本的劳动关系。领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员工可以将上述提取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负责人办理提取手续。
3、如果我辞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我可以获得多少咨询电话?
【回复】: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凡在青岛市农业户籍、户籍已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的人员,可在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提取公积金。请致电053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