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方法(线下+线上)

发布时间:2022-08-02
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方法(线下+线上)


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方法(线下+线上):
★专柜受理★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各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点此查看]。
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上述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房管、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员工行为及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时间。
2、公积金中心经审核符合提款条件的,将提款金额转入提款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款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一类借记卡。其中,I类借记卡仅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恒丰银行银行,招商银行。
注:取款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职工需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或委托单位经办人在柜台携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和从业人员身份证。
★ 在线处理 ★
员工未提供住房租赁备案证明(取款8400元/年)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提取本市规定的年度取款限额, “爱山东”APP等渠道。
● 注意:
1、以前因购房、还贷而提取公积金的员工,需通过柜台渠道查询办理。
2、员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需通过柜台渠道办理。
3、网上办理渠道仅支持单身员工或山东省内登记结婚的员工,其他员工需凭资料通过柜台渠道办理。
操作流程:青岛公积金租赁提取网上申请注册操作流程(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版)
在线访问: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互联网馆: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APP:点此下载
“清格办公”app:点此下载
“爱山东”APP: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