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程序进入测试阶段!每人每年提8400元

发布时间:2022-08-02
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程序进入测试阶段!每人每年提8400元

青岛出租资金提取业务程序进入测试阶段!每次取款金额为8400元
下午 2:00 10月31日,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与广大网友的互动交流,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玉成莅临“在线政治”栏目就住房公积金执法和客服平台服务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回答部分问题网友提出的问题。
网上政治现场图片
近年来,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维权工作越来越重视。此次,王主任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做了简要介绍。他说,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2年根据相关政策建立的,当时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仅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普遍不高。 1999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统一规范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质。基金制度。同时,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执法权,对未依法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或处罚。住房公积金执法的法律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新布局、新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社会。到2035年,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法治政府。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中,青岛市还结合自身实际,对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格、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廉洁的法治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窗口部门既是法治的参与者,也是法治的推动者。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住房公积金,这是一件好事。表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环境良好,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同时,也对我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有效实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不断提高各项业务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成立了专业执法队伍,并在各区市派出机构设立执法受理窗口,直接受理职工维权投诉,对侵犯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单位进行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今年前三季度,中心立案执法356件,为241名职工收回住房公积金238.49万元。以上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的基本情况。在这里,希望通过一个简单的介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单位和职工将携手共建法治政府我们的城市。同时,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我们也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督促社会各界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的重要服务方式。交流中,王主任简要介绍了这方面的相关情况。他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对外咨询服务为重点工作,注重日常工作和日常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员工进行服务意识、服务礼仪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二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咨询服务考核,定期组织考试,坚持问题日常解决;三是利用热线座席数据分析,推动热线服务规范化。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实际人工接听电话26万通,提供自助语音服务33万次,成为广大存款单位和职工了解和用好公积金的重要窗口。
目前,青岛已有13家银行开通商业贷款自助取款业务
在网络政治主题中,王主任还表示,在本市还清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自助提取。目前已有13家银行开业,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青岛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该业务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提取。员工办理商业贷款自助取款业务时,首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网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房屋、购买再交易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各管理处申请办理管理中心。首贷人如提供关联人身份证原件和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可开通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财产的共同借款人)商业贷款自助取款功能权利,以及共同借款人的配偶)。
举报单位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投诉有两种方式
另一位网友问他是2017年加入公司的,当时公司和我协商直接把公积金现金支付给工资,所以他一直没有支付。这个协议合法吗?我可以再次向公司申请缴纳公积金吗?对此,王主任回答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将本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入职工住房。自每月支付雇员工资之日起5日内开立公积金账户。因此,单位不能直接以工资形式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即使单位和职工作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协议,也不能免除单位和职工因违法违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建议网友向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单位尽快为自己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另外,我市职工如何投诉举报单位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王主任回答,如果单位有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一是现场投诉,员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处行政执法业务窗口办理。投诉举报单位所在区域;二是电话投诉。如发现单位存在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职工可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周一至周五公积金业务可提前预约
有网友咨询。听说现在公积金业务可以提前预约了。所有商家都可以提前预约吗?你想在哪里预约?对此,王主任回答说,如果您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来中心办理业务,所有业务都可以预约。预约方式为通过“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登录个人网上大厅;此外,为方便您办理业务,目前我中心各管理处营业厅可正式办理商业贷款自助取款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划转业务、住房公积金等四项业务。周末贷款和部分提前还款(法定节假日除外)。周末办理业务时,只能预约以上四项业务,预约方式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预约菜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上限标准
在这次政治调查中,有网友表示,他们一直很困惑。公积金是否以基本工资计缴?平时的绩效奖金算不算?如果公司确实为自己付出的更少怎么办?对此,王主任回答说,按照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计算,应当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予以批准。存款基数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上限。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71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019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上年度全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1868.33元,即墨区1797.5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1692.50元。)单位未依法为网友核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网友应持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支付证明到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单位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柜台进行现场咨询。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依法查处,维护其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1-5年(含)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年利率2.75%
有网友问,现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我们是否还应该增加组合贷款的实施?公积金账户的利息何时累积?利率是多少?对此,王主任表示,目前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1-5年(含)年利率为2.75%,年利率为3.25%。任期5年以上。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在第一笔贷款相应等级的基础上提高10%。组合贷款的银行贷款部分由贷款银行确定。住房公积金利息于每年6月30日结清。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目前,该业务ss出租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进入试点阶段
网上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能否用于支付出租房屋的租金?对此,王主任表示,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每人每年8400)的业务程序已经进入测试阶段。测试程序完成后,将及时启动并向社会公布。请耐心等待。此外,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规定,连续三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本人和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和出租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余额资金账户。其中,如提供本人和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的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原件,每人每次8400元;职工实际年租金支出超过8400元的,需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的房屋证明原件、市房屋产权局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管部门,原租金发票可按实际租金支出提取,员工及其配偶每月最多可提取不超过2500元。承租人的配偶在申请退还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单身员工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宣誓书原件。
有网友询问郑忠,1992年市南区的房子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我最多可以借多少钱?对此,王主任表示,在我市申请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房龄达到27岁,首付比例为80%。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首次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单方最高额度为21万,具体数额根据贷款申请人夫妻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申请人年龄、房屋类型、首付比例综合确定还款、贷款数量和二手房的年限。具体贷款额度可通过我中心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计算。
此外,也有网友询问,看到亏损消息的企业可以少缴公积金。企业能达到什么标准才能少付钱?另外,如果他们想做这个业务,他们应该怎么做?对此,王主任表示,新修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或推迟住房公积金审核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11月23日正式实施。新规定明确,经营困难、无法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降低缴纳比例或者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适用范围为: 一、降低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上一年度经营亏损,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降低存款比例后,单位和职工各自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1%; 2、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上一年度发生经营亏损,可以申请暂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单位申请降低存款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批准之日起计算,每次不超过12个月。规定期限届满,经批准下调存款比例的单位,应当恢复到规定的存款比例区间,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补足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降低存款比率; 经批准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恢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在暂缓缴纳期间补足住房公积金。 详情请访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