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可降比缓缴,最低缴存比例降至1%

发布时间:2022-08-19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4月6日起,

青岛市支持疫情受困企业

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职工各1%。

降比缓缴政策优惠期

最长至2022年12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新政出台后,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且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后,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届满后,企业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在3个月内足额进行补缴。企业缓缴期间,所属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企业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办理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于收到的业务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以高效服务助推企业纾困。

来源|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丁倩倩

编辑|梦婕     校对|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