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2-08-02
青岛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一、简介
公积金一般是指公司的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金之外预留的资金数额。根据准备金是否具有法律强制性,准备金可分为法定准备金和酌情准备金。此外,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民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存放的长期住房存款。
二、青岛情况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1. 购买、建造、改建、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 退休及;
3、完全与单位终止;
4.出境定居;
5、偿还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三、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材料
(一)经公积金中心批准提取
除市籍职工离职和退休两种取款方式外,其他取款方式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在银行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待相关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办理退票。
(二)受托银行批准的提款
非户籍职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退休离退休人员均已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可直接向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提交单位出具的证明(本市非户籍职工离职证明)、提款和身份证。
(3) 公积金委托提取及还款业务(即按月自动扣除)
已办理本市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此项业务须经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办事处批准,并附有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贷款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银行的申请人。该业务需申请人到单位相关银行网点开立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
青岛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相信您已经找到答案了。其实,看完以上内容,你应该可以明白,不仅当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而且在满足装修等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然后,针对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材料。提取的具体流程和材料可咨询青岛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