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取青岛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发布时间:2022-08-18

问:日照户籍,2013年与单位解除合同,之后也没有续交,现在已经离开青岛,原来的单位不一定还在,,已经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能自己去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

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青岛账户封存满半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您符合以上提取规定,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网上大厅,在线注册个人专业版,注册登录后,在借记卡变更一栏关联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结算银行I类借记卡,确定联名卡或借记卡状态为正常,然后点击归集业务办理菜单中的非本市户籍销户提取按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如您在异地工作且已开户缴纳公积金,可在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原青岛缴纳的公积金转移至当地继续缴纳。具体办理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