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买房,
有没有碰到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青岛已启动约谈机制,
违规开发商将限期整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
22日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
就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交流——
已启动约谈机制
针对部分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王春芳介绍,我市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对经查实存在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通知》施行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职工投诉,逐一与房企进行了沟通,督促符合条件的开发项目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
截至目前,已有35个楼盘项目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准入。
对经督促仍存在推诿、拖延办理准入手续,以及项目签约后存在诱导、逼迫购房人放弃公积金贷款的房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启动了约谈机制,约谈同时下达书面《催办通知书》,限3-5个工作日整改落实到位,逾期不办的将按规定联合国土、建委予以查处。
目前已约谈房企3家,现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约谈后未及时整改的开发商将联合国土、建委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11种情形可提公积金
王春芳介绍,今年,该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贴广大缴存职工的需求和期盼,继续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努力出台更多惠民政策。
落实租购并举要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满足职工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
出台在青就业港澳台同胞缴存提取政策,规范自由职业人员缴存管理,扩大公积金制度普惠面。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个人账户转移、缴存单位开户、组合贷款办理等业务流程,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相关政策调整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陆续发布实施。
我市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需要哪些手续?
据悉,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共有十一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符合其中任一情形,可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其中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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