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提取条件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4-09

我想请问一下 在不符合的条件下怎么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如果你所在城市政策规定不符合提取条件,就需要专业人士进行专业操作,前提是不能有前期费用,下款到账后付费,保证安全,你可以直接电联,就用一句话说,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花点省心的钱,更多的精力去赚钱,省心省事,但是您要火眼金睛。

可以通过租房提取,没有租房合同的情况下会有限额,比如每月只能提取1500,提取满一年后需要再次提交申请才行。当然提取的金额限额要看你当地的政策规定,建议你可以直接登录你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里面会有详细的说明。

不符合提取条件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在支付宝提取,为什么显示个人账户状态不符合提取要求,我是上个月月底辞的职,要怎样才能提取呢?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全额提取:

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公积金收提取失败该怎么办

对于个人储蓄提取失败的业务,管理部将核对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的有关信息,对提取失败要区别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因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提取失败的,由经办人员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可进行修改。

2、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提取失败的,由个人或单位经办人写明原因,经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按变更个人信息或个人储蓄账户错误修改办理。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公积金提取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是无法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失败后,要等三个月后会自动再次发起提取!如果你立马修改提取金额,会从你修改金额当天算起,三个月后再次提取!所以只要是提取失败了,就要再等三个月。我已经有过两次经验了!

不符合提取条件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正常离职的怎样提取公积金

是不是正常离职,提取公积金的资料都是一样的。

一、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如果是进城务工人员,才能立即提取公积金;否则需要满五年未就业才能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一、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如果是进城务工人员,才能立即提取公积金;否则需要满五年未就业才能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不能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以下条件:

根据《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2)离休、退休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另外,当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既然已经离职了,凭单位出具的劳动解除合同书、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提取,每个地方不一样。各种用途提取需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也不一样: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去公积金处查一下有无被单位封存,因为是非正常离职。如果封存还需要解封。

1.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6)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

(7)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

发生上述七种原因之一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后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如果是外地户口是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非正常离职,也是可以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单位和个人配合好、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