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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对象。在现居实施电梯安装工程的房主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安装电梯。直系亲属是指房主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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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一、办理条件
提取对象。在现居实施电梯安装工程的房主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安装电梯。直系亲属是指房主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提款时间和金额。现有住宅电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及其直系亲属可从个人实际投资电梯建设费用中提取一次。

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二、处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通知;

关于提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搬运地点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征收窗口


四、申请材料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


原始鉴定材料:
1. 本人办理时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员工还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
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员工直系亲属退出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现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原件;

本文标签:青岛市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青岛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青岛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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