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新政:非本市户籍贷款不必拿居住证

发布时间:2022-07-27
青岛公积金新政:非本市户籍贷款不必拿居住证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降低了两项贷款业务要求。无户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需要提交青岛市居住证明;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提前结清的,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抵押合同,为职工办理贷款业务提供了更多便利。

青岛公积金新政:非本市户籍贷款不必拿居住证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业务流程,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划转对接平台接入。平台对接成功后,缴纳押金的员工无需在转出与转入之间往返。两地公积金中心只要在划转到位申请,即可通过业务平台完成划转和对接手续,为员工办理划转业务提供更多便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社会经济效益等6大项目32项具体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推送公积金信息,宣传解读公积金政策,扩大受众和信息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参加“三个人”工作报告、常态化“两线一网”活动、办理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走访等方式,主动介绍公积金管理总体情况与企业联系,加深公众对公积金政策的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