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本地账户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7-25
青岛本地账户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供购买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应当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改建或者大修自住房屋的,应当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认定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青岛本地账户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公积金

(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五年未重新聘用的,提供非聘用证明;
(七)出境居留的,提供出境居留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搬迁证明;
(九)如已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租金的,应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提供户籍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