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公积金 代提取:2022青岛公积金提取材料

发布时间:2022-07-24
青岛 公积金 代提取:2022青岛公积金提取材料

青岛 公积金 代提取:★ 租用、提取和处理材料 ★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时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员工还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职工实际年租金支出超过8400元的,可按实际租金支出情况提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和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租金发票原件,最高限额为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可提取的金额不超过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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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公积金 代提取:★ 采购、提取和处理材料 ★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时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员工还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全额购买非本地自有产权住房的,还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员工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正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契税完税证明;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购房发票原件。
在本市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也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2、购买转售房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过户后的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原件应提供所有权转让后的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差价发票原件。房屋产权证已补齐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差价发票原件。


青岛 公积金 代提取:★按揭还款、取款及办理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点击此处下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领取或网站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时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员工还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偿还自有产权住房贷款本息及首次提款,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在本市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
2、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非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款,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和原还款明细(截至目前,贷款明细已还款并加盖非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购买的房屋为非交易性房屋的,还应当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共同借款人购买可交易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员工持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办理提款后,以同一份贷款合同申请提款,只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或非本地住房公积金公章)的还款明细原件管理中心)(截至目前,贷款明细已还清,还款明细上需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银行及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


青岛 公积金 代提取:★ 退休提款办理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时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员工还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请假(回)假证明原件或享受请假(回)假待遇的证明原件。 60岁以上的男性和55岁以上的女性,只需要身份证。

在本市社会保障机构办理退休、离退休登记,无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或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休审批表原件。或者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在青岛市以外地区申请退休或者退休的,应当提供经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休证明原件或者退休批准表原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明或者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


★ 出境结算提取及处理物料★
提示:支持电子许可证。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等均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和咨询。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员工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局登记的单位经办人
管理中心,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出境居留的,应提供出境居留签证原件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 提取老旧小区改造申请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办理时提供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员工身份证外,员工还应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房屋产权证书原件;
(五)实际出资证明原件(缴款发票或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