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青岛户籍职员离职能否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7-24
非青岛户籍职员离职能否提取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我国住房公积金方针政策,维护青岛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青岛市政府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有市民问,青岛市无户籍职工离职后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户籍不在青岛市的职工与青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青岛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非青岛户籍职员离职能否提取公积金?

1、单位没有给我公积金卡。我想问我自己能不能处理?青岛市有无户籍人员辞职后提取公积金的吗?
【答复】:单位经办人或职工可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员工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管理处查询是否办理了公积金联名卡。根据青岛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与青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青岛的非户籍户籍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我在青岛工作4年了,现在打算辞职回老家。请问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如何处理?

【回复】:可以,员工可以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提交原单位经办人办理。详情请咨询0532-12329。
三、青岛人离开青岛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吗?能提取多少?
【回复】:可以,非青岛户籍员工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属于注销提款,余额可以全部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