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后二次贷款申请时间缩短

发布时间:2022-07-18

随着多省市调整社保比例,青岛也调整了公积金缴纳比例。接下来,中法网编辑整理了青岛调整公积金政策,缩短二次贷款申请时间的一些知识。欢迎阅读!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5月1日起,青岛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和出租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满足员工的需求。


2022年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后二次贷款申请时间缩短


第二次贷款申请期由5年缩短至2年

据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二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出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等。 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涉及:二次贷款结清5年后可再次申请,结清2年后可申请;二次贷款项下新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次贷款还实行双方单方存入贷款额度60%的限额,即单方存入的,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8万元;对于二次贷款的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存款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


此次调整还包括将购买二手房的第一、二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由40%和60%统一调整为30%。同时,首付比例与住房年龄挂钩。房龄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房屋,房龄每增加5年,贷款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


贷款利率方面,公积金二次贷款利率不变,为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青岛市公积金使用率保持在93%左右的高水平,此次调整将从五年缩短到两年。稳定的资金管理和相对稳定的贷款政策。下一步将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后续调整。同时,由于青岛70%以上的存款职工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为了优先保障首贷职工的资金需求,第二次贷款的最高额度和倍数在缩短期限的同时,适当减少了存款余额。


扩大公积金异地使用范围

此次调整还扩大了大额住房公积金非地方贷款的范围,将全省非地方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户籍在青岛、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青岛购房。


为保障外地贷款业务的衔接,防范重复贷款带来的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结合青岛市当前实际,对已出具外地证明的从业人员青岛市贷款支付和使用纳入青岛市贷款次数管理,与青岛市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挂钩。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员工跨区域流动性增加的情况下,放宽非本地贷款政策,可以为青岛市民在外地缴纳公积金购房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在这个城市,有利于促进青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出租屋公积金提取更容易

青岛市还对出租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在提取条件方面,职工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