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自7月起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0年城镇非私营部门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全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1910元、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17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 自由职业者的存款比例不低于10%,不超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