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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国网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上线问题答复

「近期上线」 9月06日 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英 9月07日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 副总裁 李克明 9月08日 城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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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线」

9月06日   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英

9月07日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 副总裁 李克明

9月08日   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徐德庆

9月09日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书武

「近期上线部门问题答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8月23日

已办结问题:

1、公积金个人贷款上限是三十六万,想了解下有没有政策可以上调贷款上限?另外,个人贷多少是怎么计算的?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联系李女士,关于贷款额度的调整,需要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宏观要求,同时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我市自2020年5月9日起统一了二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执行单职工缴存36万元、双职工缴存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此外,为满足人才跨区域流动的购房和申贷需求,在调研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做法的基础上,还开展了企业与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试点,助力我市双招双引攻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全市住房建设大局的作用。相关政策施行以来,我市公积金贷款量呈现大幅增长势头,2020年,我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7万笔122.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29%、56.15%,正处在一个历史高位,因此目前尚不具备再次提高贷款额度的条件。个人贷款额度的计算,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来柜台核算。

2、自己的母亲,手里有一张公积金卡,已经退休多年了,印象中好像交过公积金,但是去查没有公积金账户。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经电话落实,高女士母亲原在青岛电磁线厂工作,系统查询单位和职工均未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原单位咨询或持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来我管理处投诉。

3、之前用商贷买的普通住宅,现在想转成公积金贷,可以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联系杨先生,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转公业务,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能否开展商转公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近期有部分职工一直比较关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我们也很理解职工的迫切需求。对此,我们中心开展了商转公及贴息业务的调研。经过大量的数据摸查和初步测算,目前基本符合商转公及贴息条件的职工人数约有30余万人,商贷余额和每年需补贴的利息金额严重超出了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承受能力,因此商转公及贴息业务目前不具备开展的条件。

4、公积金补缴多久以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经与王女士电话沟通,王女士属于新参加工作职工,根据相关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若能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调入职工若能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等相关证明,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单位为个人补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二是补缴行为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如出现单位为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计算超过12个月的,视为非正常缴存。

5、企单位签订外包合同的人员,不给交公积金是否合法?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不合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电话了解到张女士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办公地点都不在黄岛区,而且还在职,其回复目前还不方便到我中心进行投诉,待职工方便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辖区内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地址:工作地点辖区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6、自己公积金是在济南交的,对象是在青岛交的,现在想在青岛买房,可以用两人的公积金贷款吗?两人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共同还房贷?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与纪女士取得电话联系,纪女士青岛市户籍,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符合夫妻双方申贷标准,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申贷时除我市规定的申贷资料外,还应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无贷款记录证明、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纪女士配偶可以签订委托冲还款协议,直接从其公积金账户扣款,纪女士可以持相关材料在济南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

7、公积金交了十几年,05年之后没有交。里面大概有五万多元钱,自己现在有房贷如何能提取出来?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与赵先生电话取得联系,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

赵先生偿还本市中信银行住房贷款本息,还可以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自助提取公积金。

留言:

1、我们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让职工签上自愿放弃公积金缴费。是否合法?公司可以不用给职工交纳公积金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不合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符合规定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现场咨询,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13号。

2、自己现在用的是商业贷款,自己公积金里面还有十几万的余额,想用公积金装修,如何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联系郭女士,郭女士所述的商业贷款为平安银行消费贷款,想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消费贷款和房屋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另外,郭女士所居住小区正在进行加装电梯项目。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3刘主任好,目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企业不给缴存公积金的情况非常普遍。请问刘主任我们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每年接到过多少起关于类似的投诉?又处罚了多少企业呢?接到市民投诉后,多久会有处理结果呢?谢谢!再来问问刘主任,目前涉及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投诉电话(是中心电话,而不是12345或者其他投诉电话)能公开吗?谢谢!和单位协商是没有结果的。因为地位不对等投诉还需要到柜台吗?现在不是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吗?不能通过网上投诉吗?公积金缴存是职工的重要权益。不亚于其他四险。公积金管理中心任重而道远。维护职工公积金合法权益的担子还很重,希望刘主任担当作为,从维护职工权益角度出发,依据相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谢谢!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解决,我中心每年都会通过社保、工商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企业分类、分批的进行催建,调查立案,职工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我处现场咨询,如符合立案条件,将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职工的权益,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13号。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4贷款面签以后多久可以放款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包括受理、审核、审批、抵押、取证、放款等环节。目前,从受理到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如果您的申贷材料齐全,我们可以做到当场审批。抵押环节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在您抵押登记完毕并取得抵押证后,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可发放贷款。

5我们是第三方公司管理。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有高有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却是一样的。是不是应该调整一下。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后相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和确定,关于住房公积金差别较大问题,主要由工资基数和适用的缴存比例造成的,具体情况应向职工所在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进一步咨询。

6我有公积金,对象用商贷买的房子,我的公积金可以还对象的商贷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及配偶的关系证明原件。

偿还本市22家、异地9家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还可以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自助提取公积金。

7主持人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多少?60万吗?如果是60万的话,是不是不合理,现在房价太高,60万根本解决不了压力。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对于您反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涉及房地产调控政策。贷款额度的调整,需要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宏观要求,同时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我市自2020年5月9日起统一了二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执行单职工缴存36万元、双职工缴存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此外,为满足人才跨区域流动的购房和申贷需求,在调研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做法的基础上,还开展了企业与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试点,助力我市双招双引攻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全市住房建设大局的作用。相关政策施行以来,我市公积金贷款量呈现大幅增长势头,2020年,我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7万笔122.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29%、56.15%,正处在一个历史高位,因此目前尚不具备再次提高贷款额度的条件。

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也会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宏观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资金实际情况开展政策调研,做好政策储备工作,相关进展您可予以关注。

8青岛地区可以商转公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转公业务,若您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能否开展商转公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近期有部分职工一直比较关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我们也很理解职工的迫切需求。对此,我们中心开展了商转公及贴息业务的调研。经过大量的数据摸查和初步测算,目前基本符合商转公及贴息条件的职工人数约有30余万人,商贷余额和每年需补贴的利息金额严重超出了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承受能力,因此商转公及贴息业务目前不具备开展的条件。

9本来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后来妈妈过世了,为了防止以后得继承问题(当时妈妈的父母还在),就进行了继承。所以两套房就都是我和我父亲共有。现在孩子大了,想给孩子买房,但是没法公积金贷款,连商业贷款都不行,怎么办……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我处已与惠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并告知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10我月工资1万左右 ,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合法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不合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我处现场咨询,如符合立案条件,将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职工的权益,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13号。

11如果之前用公积金贷过,后期偿还完后,后期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吗,可以贷几次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需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申请二次贷款。

12、自己有公积金,但是没有房,孩子想买房,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联系逄先生,孩子购房,逄先生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2019年8月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对购房提取范围明确限制为产权人,非产权人不能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我市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上级文件及提取标准,规定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因此,当孩子是房屋产权人时,父母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3、公司给缴纳公积金是个人工资基数,还是全体员工工资基数,另外如果按照全体员工的工资基数交了,还能补缴公积金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联系李先生,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后相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和确定,关于住房公积金差别较大问题,主要由工资基数和适用的缴存比例造成的,具体情况应向职工所在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进一步咨询,如确实存在少缴现象,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补缴。

14我老公公积金是外省的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本地户口,本地缴纳公积金,我老公外地户口,外地缴纳公积金,我们能在本地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异地贷款。为落实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胶东五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自2020年10月27日起,职工在烟台、威海、潍坊、日照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不再提供户籍证明材料,不需审查户籍情况。您配偶如户籍受限,只能您单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5公司都没职工交纳公积金,并且让职工签自愿放弃公积金缴存!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不合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我处现场咨询,如符合立案条件,将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职工的权益,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13号。

16、夫妻两方公积金均缴存12个月,我账户余额大于18000,但妻子账户只有额度5000,这样能贷款60万吗?妻子账户余额有限制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电话联系杨先生,并告知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17想问问,妹妹和男朋友没结婚,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子么?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贷能力核定标准要求,公积金贷款核定对象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因此,不能共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8你好,现在这个公积金公司必须给员工交么?我来公司2年,没给交公积金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必须缴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辖区内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地址:工作地点辖区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9公积金贷款需要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20不一样,有一个余额多一个少,单人不是限额36W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21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计算余额的15倍,是先相加双方余额然后乘以15还是双方余额分别乘以15然后相加呢?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夫妻双方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完成后相加合并计算。

22公司缴公积金有入职年限要求,满三年才给缴。合理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不合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您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辖区内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地址:工作地点辖区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3主持人好,领导好,不要念名字。咨询一下,名下一套商品房。一套拆迁房的话,还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联系职工,职工反映名下两套住房,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24请问一下,已经办理完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里面以前存的钱可以提出来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职工可持上述材料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5你好,公积金房租提取怎么办理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一是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凭证原件。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

二是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凭身份证明可以提取定额8400元;

三是职工实际年房租支出超过8400元的,提供本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最高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2500元。

26您好,请问一下,15年外地缴纳了10个月公积金,能申请网上调回来到青岛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时,须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职工本人可提供身份证件原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管理处申请异地转入。职工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异地转入申请。

27青岛这边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如何规定的?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转公业务,若您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能否开展商转公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近期有部分职工一直比较关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我们也很理解职工的迫切需求。对此,我们中心开展了商转公及贴息业务的调研。经过大量的数据摸查和初步测算,目前基本符合商转公及贴息条件的职工人数约有30余万人,商贷余额和每年需补贴的利息金额严重超出了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承受能力,因此商转公及贴息业务目前不具备开展的条件。

28以前在外地工作,去年转到青岛的企业上班,但是更换工作期间公积金中断了两个月。考虑需要在青岛购买房屋,为保证公积金缴费连续性,当时补缴了,现在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不能贷款,因为有中断!本人情况需要如何处理?(公积金中心说必须社保也要补缴(与公积金补缴信息一致)因为我是初到青岛,社保账户新办理的,受劳动合同限制时间不能提前补缴),现在跟纠结,不知道怎么办!请您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经与孔先生电话沟通,孔先生原来在异地缴存,现来青岛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若能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调入职工若能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等相关证明,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单位为个人补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二是补缴行为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如出现单位为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计算超过12个月的,视为非正常缴存。

29第一套正在还公积金贷款,再商贷能提取余额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电话与闫先生取得联系,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及身份证明原件。

偿还本市22家、异地9家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还可以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自助提取公积金。

30第一个问题是我老公买房是商业贷款,可以提取我和他的公积金吗?第二个问题是第一次贷款还完后多久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电话联系轩炜女士,轩炜女士反映的第一个问题,配偶所购房屋为商用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谓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住房。职工无论购买或建造住房,目的都是为了自住,对于投资、增值或其他商业目的的住房支出,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因此,购买商用房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第二个问题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申贷缴存标准的,可以随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1单位以城镇户口或者农村来区分是否缴纳公积金,是否合理?有相关规定吗?现在已经离职5个月,是否可以让原单位补缴?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可以让原单位补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明确规定自2019年6月1日,在职职工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都应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自2019年6月1日起,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实行全员建制,农民工也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32请问,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么?还完之后立刻就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办理撤押手续,贷款结清后,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申贷缴存标准的,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3您好,咨询一下这个公积金使用的情况,就是买这个社区拆迁房是一次性付款,不给办各种贷款,想用公积金怎么用,还有就是农村建房怎么用公积金,静候佳音,谢谢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经电话联系李先生,李先生购买的村改房不具备产权,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故不能办理提取业务;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许可文件原件和建房发票原件。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许可文件原件和翻建发票原件。

34贷款需要有公积金余额吗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已与杨先生取得电话联系,根据相关规定,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35异地公积金转入不能贷款以前在外地工作,去年转到青岛的企业上班,但是更换工作期间公积金中断了两个月。考虑需要在青岛购买房屋,为保证公积金缴费连续性,当时补缴了,现在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不能贷款,因为有中断!本人情况需要如何处理?(公积金中心说必须社保也要补缴(与公积金补缴信息一致)因为我是初到青岛,社保账户新办理的,受劳动合同限制时间不能提前补缴),现在跟纠结,不知道怎么办!请您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经与孔先生电话沟通,孔先生原来在异地缴存,现来青岛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若能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调入职工若能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等相关证明,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单位为个人补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二是补缴行为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如出现单位为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计算超过12个月的,视为非正常缴存。

36上一笔公积金贷款还上多久之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还上了就可以随时申请贷款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徐先生,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申贷缴存标准的,可以随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7公司只是不给农村户口缴纳公积金,这个合不合理

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

办理情况:《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明确规定,自2019年6月1日,在职职工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都应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自2019年6月1日起,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实行全员建制,农民工也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网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

8月24日

已办结问题:

1、【灵山湾】风和丽景小区经常停电,一年停十几次,经常被施工挖断,去年投诉,说是要建设双电源,不知目前进展。因为今年依然停电,物业说还没建好。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灵山湾工作人员核实,风和丽景小区双电源(10kV风和线、10kV岸眉线供电)已于2018年供电公司投资建成投运,居民配电室已实现双电源供电,在一路电源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另一路电源,保证居民家中正常用电。但是小区物业站(负责电梯、消防、供水等物业设施供电)产权不属于供电公司,建议产权单位投资对物业站进行双电源改造,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2、自己住在光大海景苑小区,前几天因为一次停电导致家里冰箱坏了,去物业找,物业说停电后,多户业主都反应家里有电器损坏,认为是这次停电导致的。如果申请赔偿应该去哪里申请,怎么办?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供电公司家电赔偿的相关政策规定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当居民发现因电力故障引起家电损坏,应电话通知电力部门,电力部门24小时内派人到家中调查、核实,确因电力故障造成的有电力部门进行维修,对不可修复的可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赔偿。因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用户自身过错造成电器损坏,经区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电力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从烧家电居民七日内未上报电力部门,按规定放弃赔偿。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因停电或电力设备给客户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赔付进行了统一投保,由英大保险公司负责。客户处发生因停电或电力设备给客户造成损失或伤害的问题,可拨打辖区供电所电话进行报案,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会报英大保险公司,由其安排专业保险及维修人员上门提供估损及维修服务。

3、【王台】王台东家花园小区,目前是物业代收电费,是否可以小区业主申请电表箱,错峰用电,晚上给新能源车充电能便宜点。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客户进行解释,由于东家花园小区电力设施非供电公司产权,供电公司无法为客户装电表箱,客户的电表非供电公司智能电表,也无法执行错峰用电,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由电动汽车公司现场勘查并且有足够的场地以及满足相关条件,客户表示理解。

4、【保税区】自己住青橙时代小区,家里两个人用的都是电动汽车,租用了公用车位。想装充电桩,物业说要找国家电网。电网说物业说能装就能装。又去找物业,物业说不管。到底能不能装?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问题反映人沟通,因国家政策规定居民低压客户申请充电桩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确保地点符合施工条件,供电公司即可给予安装。问题反映人表示理解。

5、【保税区】汇商国际一直是物业代收电费,十几年了,业主都想改成一户一表自己交电费的方式。但长时间反应也没有解决。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问题反映人沟通,于2021年8月26日12时告知问题反映人涉及电费问题:供电公司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物业总表电费,如果物业不按照物价局标准收取转供电业主电费,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该问题。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文件规定各转供电单位,应于7月1日起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的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涉及改造流程问题:通过资产移交、户表改造可以实现电费直接交给供电公司,首先需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召开小区全体业主会议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通过后,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的改造标准进行改造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将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进行户表改造并负责今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等工作。问题反映人表示理解。

6、【保税区】御苑公寓是老小区,现在是物业代收电费,怎么移交到供电公司统一收电费。另外,建邦听海是16年交付的新小区,国家应该是有相关政策的,但是也是物业代收电费,没移交,且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充电有数额限制等。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2021年8月27日12时与问题反映人田先生沟通:供电公司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对于转供户我们收费至转供户总表,转供区域内的用户属于转供户管理,电费交至转供户,如果物业不按照物价局标准收取电费,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该问题。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文件规定各转供电单位,应于7月1日起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的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涉及改造流程问题:通过资产移交、户表改造可以实现电费直接交给供电公司,首先需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召开小区全体业主会议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通过后,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的改造标准进行改造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将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进行户表改造并负责今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等工作。问题反映人表示理解。

7、【中德园】养老行业,应该用民用电,但是新区的很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的是商用电,没有单独电表,让企业自己安装,还需要扯电缆,花费很大。不合理。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张女士取得联系,并在节目结束后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经过勘察张女士所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使用的青岛瑞源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站的电,不是供电部门的直供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已告知来话人需提供民政局开具此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证明就可以办理改类业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物业站单独安装计量表。已与来话人沟通好,提交材料后立即安排施工装表,来话人满意。

8、阶梯电价如何执行?怎么办理,家里人口多电价有没有优惠?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电价标准以及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仔细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执行现行电价0.5469元/千瓦时;2520-4800千瓦时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0.5969元/千瓦时;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0.8469元/千瓦时。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提高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符合户籍一户多人口,凭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户口簿地址、房产证地址、用电地址三者应当一致。相同人员不同用电地址不得重复申请。该政策自受理次月执行。

9、【运检】【保税区】请问香江路五台山路口的变电站有没有移走的计划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香江路五台山路口的变电站为110kV开发区变电站,它处在负荷中心,担负着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供电任务,没有迁移计划。

10、建议把所有的架空线路全部入地。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架空线路设计规范以及线路入地条件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61-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11.0.10中规定:3-10kV边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为1.5米,3kV以下为1.0米。从现状来看,现有小区距离高压线的距离都是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在建设标准上符合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从城市美化的角度来看,供电公司也支持电力线路逐步进行入地,但电力线路入地尤其是高压电力线路入地涉及到路径选择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在政府的整体规划下进行,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有关工作。

11、自己在铁山刚建了一个蔬菜大棚,电价如何执行,是否符合三零服务政策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蔬菜大棚电价执行情况以及三零服务相关政策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客户反映的蔬菜大棚属于农作物种植,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电价0.5400元/千瓦时,1-10千伏的电价0.5250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的电价0.5100元/千瓦时。而三零服务是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的服务。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新装用户,不含集团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电网企业直供;同一用电地址城市规划区接入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因此客户的蔬菜大棚用电政策不属于小微企业的范围,不能执行三零服务。

12、碧桂园黑卓小区,在小区附近,世纪大道与三沙路交界处,有一个变电站,不知有没有运行?担心后期有噪音和辐射影响,另外高压线路在小区附近是否会有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变电站运行中的噪音、辐射影响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目前现有的线路建设是通过政府规划和批准的,线路与居民楼的安全距离也都满足《电力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另外变电站及其线路等电力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都按要求邀请有专门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境评价,并要经过专家评审,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动工建设。其中变电站噪音需要满足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该标准已包含对低频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并且变电站建成后还要经过国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

13、中铁悦峰小区居民,觉得家里电表走的快,如何矫正电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校表流程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客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拨打88137000电话,也可到营业厅直接申请电表校验。供电公司派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对电表进行现场检验,若现场检验表计结果不合格或您对我公司现场检验结果存疑,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对表计进行更换并对质疑电表完成实验室检定,检定结果不合格将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为测算电费退补电量。自受理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若客户不认可供电公司校验结果,我公司将同客户签订《电能计量装置检定送检协议书》,委派专人与客户一同将电能表送本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14、现在自己要从事分布式光伏,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者补贴吗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光伏并网相关优惠政策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作为责任央企,黄岛区供电公司一直秉承支持、欢迎、服务的方针,开辟绿色通道,助力青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文件。2021年,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燃煤发电基准价0.3949元)。纳入补助目录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全发电量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3元。

15、中德生态园的一家小企业,资金困难经常欠电费,有时会拖欠几天,是否会影响征信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欠费影响征信的相关情况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目前根据信用山东、信用青岛要求,黄岛区供电公司已开展用电客户用电失信行为的报送,对于一年内有两次以上欠交电费的行为将被列为失信记录。供电公司会在客户欠费期间通过短信、催费通知单等多种方式提醒客户及时交纳电费,只要客户保持良好的用电交费记录,就不会对征信造成影响。已建议客户办理智能交费,养成预交电费的习惯,或者可通过下载网上国网APP,实时关注电费账单和交纳电费,避免产生逾期的电费。

16、家门口有建设高压电的工程,想问是否有辐射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耐心向客户解释变电站辐射问题,客户理解并表示满意。

变电站和高压线等电力设备会不会产生电磁辐射是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此我向大家解释一下。无论是多少千伏、多少万伏的高压电线、变电站,还是家里用的电线,它们的工作频率在我们国家都是50赫兹,属于极低频,这种频率的电磁波不会产生辐射。因此变电站和高压线不会产生电磁辐射。对于变电站会产生电磁辐射这一说法,权威组织已有定论。2005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按照标准的健康风险评价程序得出结论,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磁场不会危害身体健康。2014年10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曾专门播出相关节目,解释变电站、高压线周边不存在所谓的电磁辐射,不会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17、供电公司经常上门推荐一些互联网的便民服务,有些介绍的不是很清楚,希望有专人再详细解释一下。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向客户解释了网上国网APP的业务功能,客户表示满意。国家电网公司推出了最新版的官方APP网上国网,优化整合了大部分线上用电服务内容,该APP配置了住宅、电动车、店铺、企事业、新能源五个服务频道,具备交费、办电、查询、能效服务、电动车、新能源、客户服务等功能,不但能实现全业务线上办理,定期还会有交电费送积分等优惠活动,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充分认可,欢迎下载使用。

18、自己是物业公司的,想把小区的电移交给供电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向客户解释了小区电资产移交的相关手续,客户表示满意。

对于供电企业接管客户,我们执行政府相关规定:一是对于居民小区,按照青建办〔2021〕7号《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专营设施协同改造工作指导意见》,首先认定是否符合老旧小区接收条件,符合文件要求的,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非一户一表小区,由专营单位承担表箱及电表改造费用,其他费用由区市政府或者组织原产权单位出资,依据中低压配网相关技术标准(《居民住宅小区电力配置规范》(DGBT36040-2018)和《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5061-2016))进行设备更换、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办理配电资产移交及一户一表接收手续。二是对于有独立产权、配电产权清晰且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商业主体,由申请单位出资改造,依据中低压配网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备更换、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办理配电资产移交(包括设备所附着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一并无偿移交)及一户一表接收手续。三是为防止交叉重叠供电带来的安全风险,供电公司不受理非整体改造移交转供电主体内的客户高、低压用电申请,不受理商场、景区、集贸市场等无独立产权用于商业经营的摊位(营业用房)用电申请,对于不具备改造条件或不愿整体改造移交的,仍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进行总表管理。

19、自己是做产品加工的想问电价有没有新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工商业电价的相关优惠政策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11月25日,山东发改委出台《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并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了优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客户,电压等级1-10千伏,每千瓦时降低1.1分;35-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5分;110-22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6分;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降低3分。峰谷分时时段也有了相应的调整,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每年的6-8月份实施尖峰时段电价,由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

20、【保税区】自己家住红卫小区,目前一直是物业代收电费,如何统一转到电网,统一缴费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2021年8月26日12时联系来电薛先生:供电公司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对于转供户我们收费至转供户总表,转供区域内的用户属于转供户管理,电费交至转供户,如果物业不按照物价局标准收取电费,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该问题。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文件规定各转供电单位,应于7月1日起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的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涉及改造流程问题:通过资产移交、户表改造可以实现电费直接交给供电公司,首先需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召开小区全体业主会议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通过后,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的改造标准进行改造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将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进行户表改造并负责今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等工作。问题反映人表示理解。

21、【市场】我想问一下宋书记,我在小区露天停车场有车位,如何申请电动汽车充电桩呀!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属于供电公司直供户的请用户携带1.客户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同意使用证明3.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到所属供电所进行用电申请,在受理用电申请后,供电所工作人员将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时间进行现场勘察,并答复客户供电方案。属于物业管理的用户请与小区物业协商安装充电桩。因客户未留下联系方式,所以无法进行回访。

22、【灵山湾】我是天和美寓小区的业主,是一户一表为什么还要物业代收电费。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灵山湾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

23、【运检】【城区】您好请问隐珠星河城二期一两个月会有一两次短暂停电的情况,也没有通知,家里冰箱变温区平时调的冷冻状态,一停电就会自动恢复至保鲜状态,通常不能及时发现,导致里面的东西会坏掉。请问这个停电是什么情况,谢谢!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客户沟通,最近两个月无停电情况,已告知客户台区经理电话,后期家中停电拨打台区经理电话上门服务。

24、【灵山湾】请问诺沙湾三期为什么只能通过物业交电费?自己网上交不了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25、【灵山湾】宋书记好!主持人好!我是诺沙湾D E区的居民,家里买了新能源汽车想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打供电公司电话说是地下车库没有移交供电公司,因此不能安装电表。我想咨询一下物业不移交是否合规?物业公司现在加价给我们供电0.76元每度,物业这样加价是否合规?我们一般都是晚上充电这样也无法享受最低的电价。谢谢!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现在属于物业产权,供电公司无权要求物业移交。关于电费价格问题都是发改局统一价格规定,统一执行,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26、【灵山湾】一户一表改造建议供电公司牵头督促改造,灵山卫福麟海景丽园还是充卡的,很不方便,我看不到电费数额会出现突然通电现象,行风在线提了好几年了,至今没解决,请供电公司领导关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27、【灵山湾】我是灵山卫月亮湾小区的,有2个问题,一是什么条件可以实现电费自主缴纳,我们现在是交给物业,二是【运检】【灵山湾】我们小区三天两头停电,也可以申请双电?怎么申请?申请就可以实现不停电吗?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一是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二是此小区属于物业产权,夏季高峰用电导致开关跳闸。可以让产权单位申请并实施第二电源实现双电源供电,供电可靠性将大大增强。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28、【市场】嘉宾您好,我想咨询灵山卫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每天晚上充电车辆充满电后不及时移车,后面去的车充不上电,严重浪费资源。反应多次没有任何实际作用。而且充电桩经常不好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核实客户反馈车辆超时占位问题,告知客户近期会在该场站加装道闸系统,同时增设充电设备,张贴禁止超时占位告示。客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9、【电费】居民楼电价和柴房电价不一样吗?为什么柴房电价贵?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黄岛区供电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并告知客户相关政策:如客户属于供电公司立户的,居民楼电价与柴房电价一致,都执行居民电价;如客户属于物业公司管理未在供电公司立户的,电价是物业公司确定的,可以找物业公司协商电价问题。客户表示已了解。

30、【电费】企业用电峰谷平时间段明细能给一下吗?谢谢!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黄岛区供电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并为客户提供2021年最新《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工商业峰谷时段高峰时段:8:30-11:00,14:30-21:O0(其中,每年的6-8月份出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低谷时段:12:00-13:00,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客户表示已了解。

31、有一套房子没有产权,但是想用电,如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无产权证明申请用电的相关条件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

办理居民客户新装业务,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没有产权证的,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用电,需要提供与原用电地址产权所有人的租赁协议,并提供承租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果提供法院判决文书,该判决书上必须有该产权属于客户本人的字样;如果客户用电地址位于乡镇,无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如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2、德胜苑小区,换智能电表已经两个月了,感觉电表跑的快,电费比以前高。认为可能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于8月25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将相关情况告知客户,客户表示满意。智能电表在计算电量的功能和性能方面与普通电表是一致的,智能电表在设备出厂、收货验收、正常运行等环节都要经过严格的检定和抽检,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主要区别是它比普通电表增加了数据通讯、安全密钥、数据冻结和存储、电表状态自检等,适应阶梯电价管理的相关功能。去年国家电网公司推出了网上国网App,客户注册登陆并绑定用电号后,就可以在手机上分析近期每日的用电量情况。如果感觉某月电费高了,可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每天看看电表跑了多少电量,配合分析家里有无漏电情况或耗电量较大的电器,尽早尽快的解决电费疑问,不必等着整月电费发行了再分析原因。

33、【业扩】听说老旧小区想把电移交给电力公司,必须要改造合格才能移交,那么需要改造哪些方面,才算合格?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来电张先生沟通:通过资产移交、户表改造可以实现电费直接交给供电公司,首先需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召开小区全体业主会议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通过后,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的改造标准进行改造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将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进行户表改造并负责今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等工作。问题反映人表示理解。

34、【城区】朝阳山路和隐珠二路都有新能源车的充电桩,但是一直没有电,感觉有些浪费资源,希望能充分利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此处充电桩不属供电公司产权,已与该用户沟通,供电公司近期将前往现场查看属哪里管理,进行联系和协调。

35、【琅琊】家住琅琊碧海云天小区,想安装充电桩,供电公司要求有物业开的证明,但是自己的车位是分房时抓阄抓的,没有合同。物业也不给开证明,后来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过,批准了在小区内的几个点安装,这样的话,不就变成公共充电桩了吗?很不方便,该怎么办?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关于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已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会在九月份进行现场勘查并在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安装,对于充电桩是否为公共充电桩的问题已物业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客户表示满意。

36、【城区】隐珠镇金辉路银盛泰星河城四期电费一直未改一户一表,什么时候能更改成一户一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开发商联系,有移交意向,正在办理手续。等现场施工结束后,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更改成一户一表。

37、【灵山湾】大卫书香怡景园小区希望能通过供电局直接网络交费。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38、【城区】隐珠镇金辉路银盛泰星河城四期电费一直未改一户一表,什么时候能更改成一户一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已与开发商联系,有移交意向,正在办理手续。等现场施工结束后,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更改成一户一表。

39、【灵山湾】德惠凤凰都何时可以电表一户一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40、【灵山湾】诺沙湾二期电费预交模式给生活造成诸多不便,诺沙湾二期电费是物业代收预缴费的模式,主要造成两个不方便,1、只能在物业上班期间拿电卡去物业代收缴费。2、查不到电费余额,什么时候停电什么时候才知道没电费了,夜间停电导致很麻烦。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协调改成网上缴费。如果改需要怎么办理,费用怎么算?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因客户所在小区属于物业管理,供电公司将按照鲁建发[2016]4号文及鲁建房字[2018]19号文件、《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标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补充设计要求》等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接收,进行一户一表的管理。供电公司暂时未接到改造计划或者申请,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41、【市场】电车充电桩怎么申请单独电表,电车充电桩怎么申请单独电表。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2021年8月25日8时27分致电客户刘先生,该用户咨询电车充电桩怎么申请单独电表,该用户属于供电公司直供户,已告知用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客户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同意使用证明,3.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到所属供电所进行用电申请,在受理用电申请后,供电所工作人员将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时间进行现场勘察,并答复客户供电方案,客户表示知晓并满意。

42、【市场】咨询高层屋面能否装光伏发电设备?高层屋面能否装光伏发电设备?

责任单位:黄岛区供电公司

办理情况:2021年8月24日16时50分致电该用户,用户咨询高层屋面能否装光伏发电设备,经了解,该用户屋面为18层,已告知用户经物业同意可以安装光伏,并详细讲解在18层屋顶安装光伏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潜在风险。客户表示知晓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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