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以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本期贝壳找房青岛站跟大家聊聊公积金提取那些事儿,说说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该如何操作!
(一)申请范围 :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2、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与职工或其配偶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其中之一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提取额度: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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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①问题: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地下室,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回答:职工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地下室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只有购置自住住宅性质房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问题:职工异地贷款购房,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且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不满六个月的,拟以购房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所需材料?
回答:职工异地贷款购房,可以以购房形式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应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到我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为进一步防范骗取行为的发生,我中心针对异地购房加大提取审核力度,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定,借款人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到我中心任一管理处授权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确定该住房贷款真实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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