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
今天我们来看看,
如何通过个人网厅,
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01
登录个人网厅,具体登录流程请点击下方图片获取。
▲《个人网厅登录方式》
02
进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请按实际情况选取,如页面出现请至窗口办理,表示你选择的办理情况目前暂不支持线上办理,须至中心柜面办理。
03
选定办理情况点击确定进入在线填表页面。进入在线填表页面的同时,系统自动联网核查是否满足该提取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您具体出错信息,此时在线填表页面将无法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环节。如下图所示的在线填表页面中,凡加红色*的栏目为必填项,未填报完整的,系统控制不得提交。
填写完成且通过系统核验的,可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环节。请按提示的材料名称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并在完成上传材料后进入信息确认环节,对提交资料再次核实无误后提交中心处理,届时按申请提取金额转账至页面填报的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中,银行款项到账存在一定的延时,届时请注意查收银行账户信息。
注意事项
1、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必须填写申请人本人账户,否则将验证不通过。
2、本次申请提取金额系统核算后,正常缴存客户或账户资金不作结清提取的,可由客户修改申请提取金额,修改后申请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
3、填写内容遇无法办理的情况,会在页面中展示相应出错信息,如对提示的出错信息、联网核查结果或系统计算的可提取额存有异议的,可致电12329-1咨询或提供相应资料至中心柜面处理。
4、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5、存在多个账户的提取账户顺序按以下规则执行:
❶先取停缴账户余额,再取正常缴存账户余额。
❷存在多个个人客户号的,目前暂不支持,须至柜面提取。
❸资金性质同时存在公积金补贴的,先取公积金补贴账户余额再取公积金账户 余额。
❹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需至中心柜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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