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科普」住房公积金提取(一):偿还商贷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2-08-17

在青岛,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以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就目前来看,哪些情况符合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不同情况下公积金提取又该如何办理?本期贝壳找房青岛站跟大家聊聊公积金提取那些事儿!

今天首先说说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该如何操作!

明确申请对象

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本市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

办理条件

(一)第一(主)借款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银行贷款信息。

(二)业务申请人需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用户服务协议》。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至业务办理日期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

(四)持有正常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I类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

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

(一)办理渠道

第一(主)借款人可开通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下同),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也可就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柜台现场申办开通。

第一(主)借款人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下同)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的,关联人中仅限于为配偶开通。

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后,提取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自助提取。

(二)申请材料

第一(主)借款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

一并为关联人申办开通的,提供关联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无关联人的无需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商贷自助提取额度

(一)申请人的提取金额,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并且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本市银行建立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合作关系的,将于申请人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的次月起,定期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额度,并以银行提供的信息为准。提取时间及结算方式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银行提供的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额度。

(二)申请人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早6:30至21:30(含节假日),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一天一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维护I类借记卡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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