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1日讯(记者 马祚波)在异地置业买房,可以提取南京的公积金吗?最近,一些买房人向南京公积金中心咨询,自己在南京缴纳过公积金,如今在外地买房,可否提取南京的公积金。记者了解到,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操作的,条件包括家庭在南京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异地购房必须是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等,购房一年内都可以提取。
记者从南京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有一位合肥的购房者向他们咨询,其于2021年2月自南京公司离职,目前返回合肥工作,最近打算在合肥买房,询问是否可以提取之前在南京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有一位市民咨询,本人是南京的集体户口,一直在南京缴纳公积金且没有房产,现在打算在江苏省内的老家购买商品房,妻子的户口和单位都在当地,咨询可否提取南京的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答复称,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的。首先,提取人的家庭南京无房或有一套房,异地购房地必须是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缴纳社保当地,购房时间在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购房的支出。
如果购买的是异地期房,提取时间以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职工携带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已婚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在户籍地购房还需携带购房地户口本,工作地购房还需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如果购买的是异地二手房,提取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制发时间起一年内,职工携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增值税发票、身份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已婚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在户籍地购房还需携带购房地户口本,在工作地购房还需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公积金有多项提取政策,业务种类较多,例如:购房一年内提取、家庭名下无房租房提取、外地人离职提取、出国定居提取、退休提取、失业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等。各项提取类型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且所需提交材料、提取额度、频次也不一样,购建房、离退休、失业、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丧失劳动能力等提取为仅一次,还贷、低保、重大疾病等提取为每年一次(指1-12月自然年),租房提取类型的每次办理时间间隔为大于等于12个月。
需要办理业务的市民可以登录南京公积金APP,在便民页面点击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提取政策,参照自身提取条件可在业务大厅提取业务中选择对应类型在线办理提取业务。线上无法办理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的公积金开户行网点柜面进行办理。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