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额度再提高!烟台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19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屈晨晨 烟台报道

6月2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全市缴存企业和职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烟台市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这也是对3月份已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进行的补充。《通知》中提到,根据全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面向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及租房缴存职工。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该规定自2022年3月23日起执行,实施到2022年12月31日。

(二)对因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经申请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规定自2022年5月31日起执行,实施到2022年12月31日。

(三)根据烟台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对于提供商品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继续执行《关于对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补充通知》(烟住〔2018〕25号)规定的额度。该规定自2022年5月31日起执行。

申请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请缓缴

1、企业提供申请材料: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申请模板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yantai.gov.cn/下载)。可在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也可采取邮寄或扫描发送邮箱方式,采用扫描发送邮箱的后期需补送纸质资料。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在业务系统中进行缓缴登记。

(二)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1、职工提供《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可在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及表中所要求的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明、行业协会证明等佐证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认定。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该政策面向所有租房缴存职工,可每年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烟台一手通等线上渠道零材料申请或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柜台提取,每年提取一次。

责编:钟建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