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金发放金额将提高,时间就定在今年11月

发布时间:2022-08-19

半岛记者 刘雪莲

2019年11月,青岛失业金与最低工资的挂钩比例将从现在的70%调整为80%,失业金发放金额会提高。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在祥近日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表示,青岛已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联动机制。

张在祥表示,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青岛市在2018年11月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本市最低工资挂钩联动机制。目前,失业金标准与最低工资的挂钩比例为70%,2019年11月起挂钩比例调整为80%,失业金月发放金额会提高。2020年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90%比例挂钩。

失业人员在按月享受失业金期间,由发放机构为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缴费期限与失业金发放期限一致,个人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生育子女的,可申领生育补贴;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以享受培训费“先垫后补”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的最长领取期限为24个月,具体的核算方法如下: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目前青岛市的失业金标准是: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即墨等七区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莱西、平度等三市每人每月12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