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8-19

购买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手房)

01

提取对象:

职工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职工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02

申请条件:

所购自住住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

提取申请日期在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以税收缴款书日期为准

职工及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同一套住房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购(建)房提取的除外。

03

提取频次及额度:

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扣除公积金贷款留存额)。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如该套房屋有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高端(含)以上人才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三年之内每年可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如三年内未按年提取的,在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之日起三年内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再分年提取。

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且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允许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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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点击图片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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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

职工本人不能到业务受理窗口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提取业务。另需提供: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若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若为子女或父母的,提供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现场签订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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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及地址:

浙里办APP: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购买二手房;

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四楼东厅公积金窗口;

桐乡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

(点击图片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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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73-88039522

热门问答

我在桐乡买了一套住宅性质的二手房,拿到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不动产权证还没做出来,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二手房提取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只有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提取公积金。

我刚在桐乡买了一套小面积的住宅,但这套房子之前频繁过户,那我还能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吗?

这个需根据该套住宅在一年内是否有购房提取的记录确定,如果有过购房提取记录,则无法提取;如果没有购房提取记录,则可以正常购房提取,但提取总额加上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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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业务管理科

编辑:王河洁

审核:钟国良

监制:周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