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喜讯,年轻人入职半年就可以轻松买房啦!!不信你就看过来!
昨天,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在5个方面实现突破创新,实现让年轻人入职半年也能用公积金买房。
变化一:首套房最低首付两成
变化二:涨贷款额度,最高可贷50万元
变化三:父母、子女、夫妻可亲情提取
变化四:省内异地买房可使用公积金
变化五:允许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小编给大家列一个表,轻松看懂公积金贷款新政
一、首付比例降低
购买首套房
以前:首付30%
今后:首付20%
还清贷款购买二套房
以前:首付50%
今后:首付30%
济南情况:2015年5月19日已开始执行,商贷没还清买二套房也首付30%。
二、可贷额度提高
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最高额度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
举例:单身职工小明账户余额1万元
以前:最高可贷1万元*15=15万元
今后:可贷到最高额度25万元
三、商贷可转公贷
允许缴存职工将已办理的商贷转为公贷,但仅限纯商贷。
举例:单身职工小乔2011年时申请了商贷,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她到2015年申请商转公,此时账户余额4万元。
以前:最高可贷1万元*15=15万元
须征得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双方同意
今后:限制条件将逐步放松,程序变简单
四、放开异地贷款
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城市购房,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公贷
本地缴存职工也可申请异地购房贷款
举例:小王在青岛缴3个月公积金,到烟台工作后又缴3个月,想在烟台购房
以前:不能在烟台公贷
今后:两地缴存合计满6个月,可申请公贷
济南情况:2014年11月5日起,济南户口职工在异地缴公积金,在济南购房可在济南申请公贷。
五、贷款年限放宽
以前:至法定退休年龄
今后:法定退休年龄+5年
济南情况: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等年龄不超过男65周岁,女60周岁。
六、放弃公贷补利差
公积金贷款率高于85%的城市,符合公贷条件的职工申请商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
举例:青岛职工小赵符合公贷条件
以前:选商贷要多掏利息
今后:选商贷利差有补贴
济南情况:目前公积金使用率不足85%
文/《生活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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