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上浮50%,可按月提取!无房租赁公积金提取线上操作指南来啦~

发布时间:2022-08-19

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无房租赁提取的缴存人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市场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上浮后,提取限额为1500元/月。

今天我们来详解如何通过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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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个人服务,进入个人服务页面,选择丽水市→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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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积金业务列表中,找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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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人脸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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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办理情况,按照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顺序,依次填写或确认相关信息,即可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浙里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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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底部选择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丽水市中找到市公积金中心;

02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事项中找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授权确认个人信息,刷脸认证后进入下一步;

03

选择办理情况,按照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顺序,依次填写或确认相关信息,即可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文章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孙蓓蓓编辑:柳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