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朱庆金发[2021]7号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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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青岛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为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统筹规划和引导,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公积金,根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规划纲要》,制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1.“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蓬勃发展的五年。 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业务发展,深化“分权、管理、服务”改革,服务于城市大局,制度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 系统覆盖范围有序扩大。颁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行全员缴存政策。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香港、澳门、台湾人员等群体纳入存款类别,逐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强政策宣传,协调社保部门将依法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全市劳动合同范本,建立规范的覆盖面扩大机制,利用社保共享数据准确推进建设和支付,继续开展行政检查和执法工作。维权工作中,住房公积金存款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存款单位4.35万个,新增存款从业人员99.74万人。存款金额从2016年的178.7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59.94亿元,年均增长。9.82%,五年存款总额1081.17亿元。截至2020年,全市累计存款2114.62亿元,存款余额687.38亿元。

(2) 住房消费的退出逐年增加。修订完善提款管理办法,取消部分提款业务限制和办理要求。落实“租购”制度的要求,增加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在全省率先出台旧住宅区改造和现有住宅安装电梯的政策,以帮助城市的有机更新;实施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贷款业务,减轻员工还款压力,通过多种措施支持员工住房消费。“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从2016年的135.6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90.06亿元,年均增长9.65%,其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从2016年的113.57亿元增加到2020年。2018年人民币164.67亿元,年均增长9.73%。五年内,共为职工提取826.99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支出682.37亿元,占提取金额的82.51%。
(3) 贷款支持稳步增加。落实“认房认贷”的差别化贷款政策,对二手房和新建住房实行60万元的同一最高贷款额度,支持首次购房刚性需求和已缴费员工购房需求改善。拓宽政策边界,创新试点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落实贷款“预售合同”,取消二次贷款申请期限限制,豁免二手房贷款评估报告,开展拒贷、限贷专项整治,帮助员工改善生活环境,实现“宜居生活”。“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45万笔,贷款金额380.6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为​​1124.96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1065.23亿元。截至2020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7.03万笔,贷款总额1002.38亿元,支持职工购买面积约​​3650.25万平方米,刺激住房消费2359.3亿元,贷款余额539.27亿元。

(4) 增值回报率继续提高。完善资本管理制度,制定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定期存款管理办法,构建完整、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体系。充分发挥资金储备考核激励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业银行竞争机制。公司加强对短期、中期和长期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科学合理地操作和存储资金,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率。“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由2016年的6.8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1.83亿元,年均增长14.72%,增值收益率由2016年的1.48%增加到2020年的1.79%,增长0.31个百分点。五年累计实现增值收入45.9亿元,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2.22亿元。
(5) 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颁布涉及决策、业务、财务8个领域的25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管理有章可循。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利用电子检测工具对4类38个风险点进行集中检查,从源头上化解风险疑虑,堵塞安全漏洞。加强对违规取款的治理,建立双审、三级检查、特级审批的防范和化解违规取款专项工作机制,编织密集的违规取款保护网络。落实逾期贷款追收三级联动机制,确保贷款资金及时收回,“十三五”期间个人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03%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6) 综合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简化处理材料,重新设计业务流程,提供空置容忍受理、延迟处理和门到门处理服务,存款和取款业务可以在同一城市处理,并推出住房交易和抵押、纳税和联合贷款银行的“一条链”贷款。在联办大厅,政务事务全面实现“一次办结”,群众办事体验显著提高。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改造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完成“双落实”工作。深入推进跨部门政务数据互联共享,构建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政务应用、自助终端等多平台、立体化的网上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在线服务率达到100%。积极融入城市大局,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支持人才租赁住房建设,助力“双招双引”;利用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与商业银行合作搭建融资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率先启动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进程,有助于加快胶东经济圈区域综合发展城市群建设。
(7) 党的建设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在党的政治建设领导下,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将制度建设融入其中,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以中心为中心、队伍建设、服务群众,推动党建与企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上级对住房公积金领域重大决策的部署,切实践行“两维”。扎实开展“不忘初衷、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有效解决服务人员的痛点、难点和阻碍点。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责任明确、权责一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营造具有住房公积金特色的廉政文化,营造干部廉洁、行业廉洁、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政治清晰。
(8) 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有力。科学设置各部室的职责和岗位,制定清晰、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方案,为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提供组织保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正确确立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协调在岗与专职、管理与技能、理论与实践等培训方式,做好各级党组中心班子的理论学习、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业务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十三五”期间,共引进高学历职业人才30人,选拔任用厅级领导干部13人,科级领导干部27人,举办业务培训70余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校主要班次。培训了130余人,为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奠定了坚实的干部队伍基础。

2、“十四五”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我国的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弹性强,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发展有许多优势和条件。从青岛来看,深度融合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机遇,“六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必将推动我市现代化建设。国际大都市建设迈出新步伐。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模式的深刻变化,为“十四五”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1) 新的发展模式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国际创新型城市、宜居、宜商、优质湾区城市,努力成为国内循环的重要支点和国内外双循环的重要战略环节,重点加强长江以北重要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能量湾区大都市,建设世界产业互联网之都。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的国内外企业来青海发展。随着人才强市战略和“青岛精英”人才工程的深入实施,人才聚集的青年岛将聚集更多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来青岛创业就业。一个更具活力和优势的产业集群,一个更充足、更优质的就业环境,将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深入实施,进一步带动存款单位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扩大住房公积金规模提供坚实基础。

(2) 新的发展理念对住房公积金发挥保障作用提出了更为准确的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坚持住房是供居住的,不是供投机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让所有人都能住、都能住、都能住、都能工作、都能住房”和“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支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我市“十四五”规划确定了“统筹城市中等收入及以下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需求,实现城市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全覆盖”的工作安排。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按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和各级部署,采取更加精准高效的措施,加大对租赁住房、自用住房和改善住房需求的支持,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提供稳定充足的住房保障资金,不断激发住房消费潜力,满足储户全生命周期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优质发展和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城市协同提升质量和效率。
(3) 新的发展阶段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率提供了新的途径。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广泛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服务效率”工业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再造政府流程,数字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数字时代的到来将充分激活和释放数据元素的潜力,为提高数字政府服务的效率、住房公积金的创新和转型带来新的机遇,大大提升现代治理能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作为政府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建设高效、协调的数字政府”为目标,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现代化的匹配。提高数据共享的开放性,促进政府与银行、政府与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处于制度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准确的问题依然突出,如制度覆盖面不足、非公有制企业存款利率不足、职工住房保障多元化等。消费需求能力不足,整体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必须科学把握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落实新的发展理念,为建设新的发展模式服务,开拓创新,奋勇前进,顺应潮流,乘势而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促进发展,推动住房公积金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青岛立体化、综合化、全方位、内生化“兴市”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3、“十四五”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作的”定位,围绕城市的“住、住、住”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宜居、工住平衡”,以促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存款、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为主线,以保障存款人全生命周期住房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助力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2) 碱性素原理。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认识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取得成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着力改善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民生,不断改善民生和福祉,增加住房保障,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领薪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住房,不炒作,统筹规划。坚持住房的居住功能和民生属性,支持和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和合理的住房改善需求。推进“租购并举”的实施,加大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顺应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在“工作-住房平衡”模式下满足员工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帮助城市更新,支持人才住房,提高宜居水平。
坚持为城市大局服务。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有助于降低职工住房成本,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积极融入青岛市“十四五”总体发展战略,在发展民营经济、服务“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整合胶东经济圈发展等重点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大成绩。贡献

坚持开放创新和改革。按照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进攻战术,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继续加强发展。力量和活力。
坚持强化底线思维。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为底线,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隐患,实现稳定运行和安全发展。
(3) 发展目标。
1.2035年远景目标:基本形成符合青岛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水平目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地位的住房公积金优质发展格局。该制度基本覆盖各类就业群体,制度的公平性得到很好的体现,制度的发展与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制度相协调。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制度定位得到充分体现,互助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管理服务准确高效,系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
以2035年为长远目标,以促进优质业务发展、创造优质服务、实现高效治理为重点,未来五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该系统惠及更广泛的人群。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群体更加全面,缴存资金积累持续增长,存款单位和从业人员结构更加合理,非公有制存款单位从业人员比例显著提高,灵活就业存款规模有序扩大。“十四五”期间,力争筹集住房公积金1500亿元。“十四五”末,全市存款单位超过8万个,存款从业人员超过210万人,累计存款超过3600亿元。
住房保障的作用更加突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继续优化,资金使用渠道逐步拓宽,对储户租赁住房、自用住房和改善住房等基本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更加突出,有利于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显著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和安全感。“十四五”期间,力争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00亿元。“十四五”末,全市累计发放贷款50万笔,贷款总额达到1500亿元。
更高效的资本运营管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体系日益完善,业务分析和预测能力显著增强,资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值收入稳步增长。“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增值收入70亿元。风险监控和防范措施更加有力,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更显著的提高。引入并创新了“下放权力、下放权力、下放权力、提供服务”的改革措施,服务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服务渠道拓展升级加快,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同步优化,跨区域服务便利共享、高效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综合管理能力更强大。现代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三个现代化、三型”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更加广泛,信息化建设更加深入,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加快,技术赋能效应充分体现,初步建立了数据与智能相结合的智能住房公积金系统。
4、“十四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1) 扩大该系统的覆盖面,使更广泛的就业群体受益。

1、强化措施,促进单位制存款。采取政策送上门、加大宣传引导等措施,提高单位和员工依法缴费、存款的意识,提高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重点抓好非公有制单位和新型公民群体,抓好全员制的实施。实行常态化扩产工作模式,紧密联系政府部门工作,整合和调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创业银行等社会资源,强化征收方式,开展联合扩产,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池,促进制度体系的实现,面积扩张规模与城市就业人口规模相匹配,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加强数据授权,充分利用企业创业信息“一个窗口”系统,促进合法存款。
2、完善住房公积金支付机制。按照覆盖面广的要求,完善住房公积金支付机制,完善强制支付与自愿支付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将乡村医生等更多类型的就业群体稳定有序地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开展灵活就业缴费定金试点。根据试点理念​​“放宽门槛、灵活缴费、存贷联动”,研究掌握灵活就业群体的规模、特点和需求,设计推出精细化、多元化的住房公积金产品,助力灵活就业。就业者生活和工作都很平静。
3、密切执法联动,保护员工权益。深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向法院申请限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或被列入被执行失信人员名单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实行“双随机、一披露”,并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未解决的付款问题。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和岗位负责人办案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营造支持和参与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2) 强调“租购并举”,确保员工良好的生活需求。
1、保障基本住房消费的退出。围绕“租购并举、租购平等”的改革要求,密切关注住房消费市场的发展变化,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兼顾住房和非物业支出的改善,并确保员工多元化,在“工作-住房平衡”模式下,提取个性化住房消费需求。重点保障存款人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提款需求。加强对储户租房取款需求的支持,探索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房租。进一步落实城市旧社区改造和现有住宅电梯拆除政策。提高办理取款业务的便利性,为保障和改善员工生活条件提供资金支持。
2、实行差别化个人贷款政策。我们将落实“住房,不炒作”的定位,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重点支持储户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优化共有产权企业人才贷款政策,加大对刚性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规范完善住房贷款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上调等差别化政策。禁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和存款人贷款需求,坚持存款供款与贷款权益匹配,完善存贷款联动机制,优化住房贷款政策。坚持和完善开发商拒贷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和联合处罚力度,维护员工在贷款中的合法权益。支持合作银行推广住房租赁信贷业务,支持职工住房租赁消费支付,促进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3) 加强管理控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1、继续提高资本收益水平。加强市场调研和业务分析,拓宽基金分析和预测的数据维度,突出基金分析的区域特征,提高预测准确性,实现发现业务规则、加强结果应用、指导基金管理的分析目标。加强资本计划管理,建立系统、高效、协调的资本计划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计划,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加强资金储备,完善定期存款管理制度,优化资金储备结构,实现科学高效配置。
2、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隐患。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建立流动性动态监测、调整和补充机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利用共享数据核实借款人信用信息、房地产、还款能力等信息,严格执行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程序,加强贷后资产管理,开发建设贷款诉讼业务系统,实现全过程系统控制,从而能够及时跟踪案件过程,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及时结算相关费用,防范资金回收风险。改革业务审批模式,实行业务系统化、审批自动化、集中审批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监管,加大取款、贷款材料的核查力度,编织秘密欺诈取款信息保护网络,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3、全面加强风险控制管理。以全面监控风险管理为目标,丰富和完善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体系,构建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对整个业务链中的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应对隐患。整顿,确保业务稳定运行。完善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实现内部信用评级与外部信用评级共享联动,鼓励诚信,惩治失信。全面、多维度深化内部审计监督,优化使用电子审计工具,定期检查和整改潜在风险,结合业务发展扩大内部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促进规范和防范。风险效用。
(4) 深化“下放权力、下放权力、规范服务”改革,构建高效政务生态。

1、深入推进流程优化和再造。落实最低限度政府理念,重点减少时限、程序和材料,加快推广电子许可证、共享数据验证和在线信息验证的广泛应用,全面实施认证事项承诺通知制度,为企业和公众降低门槛和降低门槛。负担和便利。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生命周期流程再造,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产业互联网平台,聚合全链资源,开放客户和审批端,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窗口处理、一次处理”。有序推进扩大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合作银行,异地开展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纳入企业员工“退休事件”,不断提高群众办事经验。
2、提高线下服务质量,规范线下服务。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制度,推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公开办理手续、限时结算、首次查询责任、一次性通知等服务承诺,全面落实柜员综合制度,开展服务大厅规范化改造,并坚持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能力的提高,不断提升线下业务处理的便利性。拓展线下服务渠道,支持手动窗口、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合作银行分机柜台等多渠道受理服务。在服务管理的全过程中,解决群众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聚焦业务处理的痛点、难点和障碍点,开展专项行动,提高服务质量,打造绿色通道、帮扶代理、顶层协调等特色服务模式,增加服务模式。精选树木,努力打造更优质的服务品牌“金汇万佳青春岛”。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扩大政府服务实施“好坏评”的广度,加大第三方社会监督的深度,有效发挥服务监督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

3、在线服务升级。开展在线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不断优化系统流程,简化系统操作,增强在线业务处理的便利性和实时性。在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青岛公积金”APP在线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小项目整合,“青e-e”深入整合“办公”、“爱山东”等平台,提升综合服务效率。创新“在线帮扶服务”服务模式,构建全方位的在线服务平台,优化适合老年人、帮助残疾人等功能转换,促进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企业和个人的“全生命周期”事件管理,拓展“一站式”服务场景和主题,实现更多公积金服务事项的全在线、一站式、一站式办理。
4、提升跨区域服务水平。促进跨区域服务共享和协调,实施优质服务清单,推广更多高频服务,实现“跨省普遍服务”和“全省普遍服务”,促进劳动力要素跨区域顺畅流动,避免“跑多处”,防止“回头跑”。依托国家住房公积金服务监管平台,紧紧围绕“跨省通办”和“省级通办”的全环节,完善信息援助、代收机构、远程联合办公的工作机制,形成规范、便捷、高效的跨地区业务。办理程序和操作指南,协调推进跨区域服务项目,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一视同仁”的异地办事体验。发挥青岛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推动住房公积金在胶东经济圈的统筹发展,进一步推进数据互联、措施联动、业务联办、政策融合,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同城待遇”,加强存款互认、存款机制建设等协调发展,共建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群。
(五)服务和发展民营经济。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政企服务平台建设,准确满足企业需求,打通住房公积金系统和企业人力资源系统,实现数据交换、一键直连,为更多优质集团企业提供“一键式”个性化定制服务。紧密政府银企联动,发挥住房公积金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拓展信贷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存款从业人员提供“小、快、灵”的融资便利,实现贷款自助申请、自动审批、电子签名、自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