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问政集锦)

发布时间:2022-08-18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为民通过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因相关政策和大家生活密切相关,小编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供大家参考~

中心工作现状

1、围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中心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出台了哪些举措?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标准化工作和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批办件时限,力求服务再便捷、办件再迅速。从61日开始,实施了一系列简证增效新举措,其中涉及到公积金贷款的就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压缩了贷款的审批时限。单纯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从受理到审批完成出具借款合同,由1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对于开发商合作签约业务,各区市营业网点从受理申请、现场看房到出具合作协议不超过5个工作日,报市管理中心审批最多2个工作日。其次是大幅度减免贷款要件,统一了全辖新建住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申贷材料中不需要再提供户口簿、房屋平面图配置图、联名卡复印件等12件要件;取消了开发商合作签约中除预售许可证之外的四证以及资质证明、验资报告等12件要件。第三,全面精简身份证明,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提前结清等18项贷款业务,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总而言之,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提取、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放管服举措的推出,助力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从今年的1月1日起,我市集中开展了房企拒贷公积金的整治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怎样?

为了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正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通知要求,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治行动采取了上下联动、现场督导、重点跟进、逐个突破的方式,按照诉求集中程度、项目坐落区域、楼盘体量等因素,分门别类进行规范,逐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部门沟通,讲明政策,陈述利害,督促这些房地产企业转变观念,认真执行政策法规,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

目前已受理市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等渠道转办的各类投诉问题接近1000件,督办楼盘开发商100多家,约谈6家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被约谈的开发商已全部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今年已有137个新开楼盘项目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准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近期开展扩面百日会战活动,请问投诉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需要怎么办理,带什么材料?

职工维权投诉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及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行政执法专柜现场办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立案查处,依法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4、近期市管理中心还推出了公积金贷款的网上预申请,请给大家介绍一下。

201871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全面推行网上预申请,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贷款业务的办理效率。申请贷款的职工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提前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在线提交贷款申请,这样就免除了在前台手工填写纸质表格,由前台柜员在业务受理时通过系统调用打印,可以节省现场办理等待的时间,让申贷职工办事更加便利快捷。其实操作起来也很简单,申贷职工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点击个人普通版或专业版都可以,根据申贷的类别,在功能导航栏里选择商品房预申请登记或者二手房预申请登记,就可以进行申请信息登记。

使用与提取

1、为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过公积金若干次,如果公积金余额充足的话,会影响后续公积金贷款么?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按公积金系统内记载的贷款次数为准,如果您和您的爱人此前都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按首次贷款处理,办理商贷后提取公积金,不影响您的申贷资格,但商贷的还款额度将一并计入还贷能力。

2、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要怎么申请?

按照目前我市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而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同时,要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申贷所需材料可以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掌握。

3、购买新房,公积金最高能贷多少钱?

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账户余额、贷款次数、贷款年限、偿贷能力及购房价款等因素综合来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为准。目前,借款申请人和配偶都符合申贷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符合申贷缴存条件的,申贷额度是双方申贷最高额度的60%。具体可贷额度您可登录我中心网上营业厅(www.qdgjj.com)测算了解。

4、公积金第二次贷款什么时候可以贷?最多能贷多少?

按照我市公积金个贷规定,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来计算。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贷缴存条件、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具体您可以通过我中心网上营业厅(www.qdgjj.com)等渠道测算一下。

5、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请问公积金贷款时收入证明应如何提供?

如果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符合还款能力规定,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如缴存基数不符合还贷能力规定,需追加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

6、目前我市已开通多少家银行商贷自助提取业务?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的商贷自助提取合作银行范围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

缴存与转移

1

我和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不缴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已离开单位,能让单位给补吗?

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法定义务。即使单位与职工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免除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因此,建议您尽快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现场投诉维权。

2

试用期,单位是否需给我交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

刚从单位辞职,能否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申请?

根据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我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届时您可持《青岛市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原件、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4

刚从外地辞职,到青岛工作,如何转移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在青岛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单位缴纳公积金业务所属管理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将在济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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