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青岛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8-18

2月7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我市将于3月7日正式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冲还贷业务,同时取消支取划付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对目前我市20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基本不会造成影响,还款方式由原先的当月还款、次月提取公积金,调整为直接冲减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既减少资金流动,也防范了资金风险。

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推出的委托冲还贷业务将统一自动调整。借款人在2020年3月6日(含6日)前办理委托支取划付业务的,3月7日统一自动调整为冲还贷业务方式,中心将在借款人还款日(每月7、17、27日,遇节假日顺延)发起冲还贷业务,借款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此项业务对借款人还款会带来什么变化?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若借款人(配偶)在还款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充足或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资金余额充足,不会给借款人带来任何影响;若在还款日前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足,借款人只需在银行还款账户补足差额资金,不会给借款人带来任何影响;若借款人对每月3日划付的公积金有临时使用需求的,由于2020年3月3日全市的委托支取划付业务正常进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将可支取的住房公积金划付至借款人名下的联名卡账户中,因此不会给借款人带来使用上的影响。

若职工不愿采用冲还贷业务,可在2020年3月7日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申请撤销冲还贷业务。职工申请撤销冲还贷业务的,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在每月还款后次月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取功能提取。

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特别提醒,借款人(配偶)在还款日前(不含还款日)应及时查询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可冲减余额,不足部分及时存入银行还款账户,以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因未及时还款影响个人信用。

(来源:青岛观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