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提取公积金最高限额提高!青岛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02
租赁提取公积金最高限额提高!青岛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5月27日,半岛电视台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中心持续出台阶段性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帮企救助能力,缓解职工住房经济压力,助力稳定全市经济大局。

该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经营困难企业降低存款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应对疫情影响的通知(清住金字[2022]21号),支持企业受COVID-19影响,按规定降低存款比例或延迟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是员工因疫情失业或收入大幅减少,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视为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申请期限届满后,员工应在八个月内偿还贷款本息。

三是定期增加员工退租额度。对已登记租赁合同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企业和职工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处理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