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青岛人。离开青岛后如何提取在青岛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我是外省的非农村户口

发布时间:2022-08-02
我不是青岛人。离开青岛后如何提取在青岛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我是外省的非农村户口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一)离退休或离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
(四)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五)与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含2年)未再就业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
(七)劳动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民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