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1月20日起可网上自助提取还商贷

发布时间:2022-08-02
青岛住房公积金1月20日起可网上自助提取还商贷
自本月20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还清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月10日,记者从相关发布消息获悉,为进一步简化提存手续,满足广大已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的需求,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面启动公积金缴存工作。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以下简称“网上商业贷款提取”)。据悉,此项业务为全省首创。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员工办理“网上商业贷款自助取款”业务的条件主要包括:
第一,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至少还清一次,直至业务申请日的最后一个月;
二、在正常状态下持有公积金卡;
三是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开通;
第四,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其信用报告。
据悉,开通“网上商业贷款自助取款”业务后,员工可于工作日8:30-16:30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灵活办理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当日转入职工自有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金额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即职工本人和配偶在购房贷款还款期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但夫妻双方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并以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同时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 “此项业务开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不含预缴金额),定期更新公积金提取额度。影响申请人网上取款业务的,提醒申请人按照住房贷款合同足额、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
据悉,开此业务,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房屋的,需提供网上身份证原件)已签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借款人配偶办理)等文件,到附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个管理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与各大银行进行沟通对接,逐步扩大网上商业贷款合作银行范围,延伸业务功能。从网上大厅电脑端到微信公众号移动端。同时,在当前工作日8:30-16:30网上大厅自助提取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实施7*24小时在线业务提取,提供为广大员工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新闻链接:青岛公积金存款规模居全省第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6446个,新增从业人员17.4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178.73亿元,缴存住房公积金121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36亿元,实现缴存余额476亿元。共有单位4.3万个,从业人员128万人全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居全省首位,为职工积累了充足的住房公积金。
2016年,全市向2.4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83.54亿元,支持购房面积245.9万平方米,带动全市职工住房消费总额177.05亿元。累计向28.98万个工薪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705.32亿元,为保障职工“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加值收入6.83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9亿元,累计增加值收入57.4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8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地址
管理处名称及地址
市南区山东路B号2号市南管理处
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市北管理处
李沧管理处李沧区经口路47号百通大厦7-8楼
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大厦5楼崂山管理处
黄岛管理处黄岛区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
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城阳管理处
经济开发区长江东路313号开发区管理处世纪粤海大厦
即墨管理处即墨市兰澳路788号德信大厦3楼
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胶州市管理处
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丰大厦6楼平度管理处
莱西市长岛路156号交通银行3楼莱西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