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类政策解析

发布时间:2022-08-18

2019年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如何查询退休工资?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相关的养老保障制度。

我国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就可以申请退休

对于退休的人员来讲,最关心的莫过于自己的退休工资。那么,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如何查询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如何查询退休工资?

(一)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二)当地社保局。(三)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退休工资和养老金有什么区别?(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资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三)缴费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四)领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它所提供的养老金往往是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只能解决最为基本的温饱问题。

申请提前退休对退休金有影响吗?一年差多少钱?

提前退休,1年少领多少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固定的,但是少领的钱数却是不固定的。如果您想计算属于自己的养老金,不妨一起来探讨学习提前退休1年少领多少养老金这个课题吧!

第一,提前退休,一年能少领多少养老金?

根据城镇职工社保养老金计算公式来看,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也就是说,提前一年退休,基础养老金就少发月标准的1%,至于1%是多少钱,必须得根据【退休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来确定。

以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6000元,缴费基数为历年社平工资的100%(缴费工资指数为1),则提前退休1年,基础养老金少领6000×(1+1)÷2×1%=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也就是说,如果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变,提前退休1年,计发月数增加,用个人账户储存额除对应的计发月数再相减,差额就是少领的养老金。

以女性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为7万元为例。55周岁退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为170个月,若提前退休1年,则计发月数变成175个月,则少领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70000÷170-70000÷175=11.76元。

小结:因为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不同、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年龄不同,养老金差额也不同。但是,大家可以根据公式举一反三!第二,提前退休是有条件的。

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法定退休年龄为:女性工人身份50周岁,女性干部身份55周岁,男性60周岁。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 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情形一:特殊工种职工;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 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身份年满45周岁,女干部身份满50周岁。情形二:病退职工;

①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②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 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小结:提前退休可以早领养老金,少交社保费用,但并不是任何参保人都可以随意提前退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写在最后的总结:

提前退休,1年少领多少养老金,并不是一个定数,但是,养老金公式却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只要符合提前退休资格,就可以根据计算公式,算出少领的养老金!

提前退休当然对退休后的养老金有影响,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提前退休的。

我国目前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可以提前退休的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特殊工种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就可以办理退休。

第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

第三、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后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主要是和缴费工资及缴费年限挂钩的,因此如果提前退休的话,缴费年限肯定更少,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更低了。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累计储存额也是缴费年限越长金额才会越多,而如果提前退休则累计储存额会更少。同时,提前退休会导致计发月数更大,正常6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如果55周岁退休则计发月数170个月,那个人账户养老金自然就更低了。

所以,提前退休会导致退休后每个月领到手的养老金变少,至于减少多少还需要看个人的缴费工资情况,缴费工资越高减少的自然也就越多。

2019公司聘请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如果,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呢?收入是否要缴纳个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其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说不需要缴纳个税了吗?

(1)原单位返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上述规定,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而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按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所得单位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任职其他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没有例外情况,离退体人员再任职收入是可以免个税的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西安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新华社西安2月13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西安市对部分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各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此举旨在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新标准将从5月1日起实施。

调整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二类,

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由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

鄠邑区、周至县由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蓝田县由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

自由职业者自己缴社保,退休后的待遇和企业员工一样

很多自由职业者在缴纳社保时都会有困惑:都是缴社保,我的退休待遇跟企业员工会不会有差距?其实主要看你缴的是职工社保还是居民社保。

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有两种选择:

1、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这种方式一般来说缴费相对较低,但是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少,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2、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职工社保:

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如果你缴的是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在同等条件下(缴费基数、退休年龄等相同),你的退休待遇和企业员工是没有区别的。

都是参加职工社保,参保身份不同,会影响退休待遇吗?

1、医疗保险方面: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是一样的。(不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还是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都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在同样达到医疗保险退休的情况向下,退休医保待遇一样。)

2、养老保险方面:退休时能领取的养老金主要由个人参加职工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退休时当地的社平工资等因素决定。

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职工社保和以在企业参加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不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在职职工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基数则根据参保地的规定参保,以福建省为例,2018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100元执行(具体缴费基数以当地规定为准),按档缴费,档次越高,则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能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按60%缴费和按照100%缴费哪种更划算?

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那么是可以自由的选择这个缴费指数的,当然缴费指数选择多少钱划算这个问题并不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脚长得这么一个原则,也就是说你的缴费年限越长缴纳的这个指数越高,那么你最终获得的退休金待遇相应的也就是越高。

所以说如果个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一个较高的缴费指数,这样的话自己退休以后也可以获得一个较高的退休金待遇。当然如果个人条件一般,也就是说没有那么多钱,那么就要选择一个最低的缴费基数了,这样的话因为你缴纳一个最低的缴费基数,是可以保证自己在退休以后领取到一个基本养老金待遇,当然按照最低缴费指数来缴纳这个社保的话,那么就意味着领取到的这个养老金待遇,相对来说也是比较低的。

所以说按照60%交费和按照100%交费,没有划算这样一个说法,按照60%缴费,获得60%缴费的退休金待遇,那么按照100%交费,获得100%缴费指数这样一个相关的待遇。举一个例子,如果是2019年退休的话,按照60%来缴费的个人,如果说能获得800块钱的一个退休金待遇的话,那么按照100%的缴费指数去缴纳这个社保费用,基本上可以获得1100元左右的退休金待遇,所以说这300元的差距,就是体现在你的这个缴费指数不同上面。

不过这个社保的缴费指数,每一年都是可以自由的选择一次的。也就是说如果说你今年手头紧,可以选择一个比较低的缴费指数,60%来缴纳这个社保,当然明年如果自己手头宽裕的话,也可以选择一个较高的缴费指数,100%来交纳这个社保费用并不是每一年固定交纳多少钱,那么今后就要交纳多少的指数,不是这样子的,这个每一年都可以自由的选择一次。

在最终办理退休的时候,计算你个人退休金的过程中,是按照你的一个平均缴费指数来计算的,假设你交了15年的这个养老保险,那么前十年是按照60%来缴费的,后五年是按照100%来交费的,那么这样下来你大概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73%左右。所以说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肯定是要按照73%的缴费指数来给你计算退休金的待遇,而不会按照60%或者100%来计算这个退休金待遇,因为它取决于平均缴费指数。

所以说,无论你交了多少,只要是能够保证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足够长,那么你的这个缴费指数高或者低,它总是取决于一个平均缴费指数,也就是说你的这个缴费指数相应的高一些的话,那么自己办理退休获得的退休金也就比较高,如果说缴费指数相应的要低一些,那么获得的这个退休金待遇相应的也会低一些。

灵活就业人员和在职人员,原来区别有这么多!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实际上他们是不同的两个群体。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是没有固定的一个工作单位的,那么也就意味着是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来讲,实际上自己因为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所以说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收入,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稳定的。应该来讲这是他们的一个最主要的区别,当然除了这样的一个最主要的区别,实际上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你比方说这个社保的交费就会有一个不同的区别,当然这个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主要也是针对于缴纳社保的个人,因为这个灵活就业人员也是自主可以选择缴纳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他们这部分群体就被称之为是灵活就业人员,当然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的,所以说自己要承担这个社保的交费。

但是我们的这个企业在职职工来讲,实际上这个社保交费是由所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来承担交费的,所以说在这个交费形式和交费压力上,对于企业在职职工来讲就会好很多,因为本身它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其次自己所承担的社保缴费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所以说在个人缴纳社保费用这一块,实际上对于企业在职职工来讲是没有什么经济压力而言的。

因为本身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压力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所以说专门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自主缴纳,个人社保的人群!出台了一项优惠措施,那么这个优惠措施就是社保补贴。也就是说自己符合享受社保补贴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都是可以正常的享受这个社保补贴待遇。有了这个社保补贴待遇,从侧面意义上可以理解,这完全也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个人社保的一个压力。

当然我们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是无法享受到这个社保补贴待遇的,因为本身来讲,你社保的大部分缴费比例都由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的,而你个人只承担了很小一部分的缴费比例,所以说企业在职职工,是很明显享受不到这个社保补贴待遇的!那么社保补贴待遇,主要是针对与灵活就业群体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他们所参保的社保都是同一种社保,都是属于这种职工社保的范畴,并且都可以同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能够实现二次再就业的话,那么自己灵活就业的社保也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这是没有任何问题。当然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也是一样的,如果企业在职工下岗以后,那么自己的社保,也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缴纳这种情况,自己的社保也是可以正常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

自由职业者自己缴社保,退休后的待遇和企业员工一样

很多自由职业者在缴纳社保时都会有困惑:都是缴社保,我的退休待遇跟企业员工会不会有差距?其实主要看你缴的是职工社保还是居民社保。

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有两种选择:

1、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这种方式一般来说缴费相对较低,但是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少,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2、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职工社保:

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如果你缴的是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在同等条件下(缴费基数、退休年龄等相同),你的退休待遇和企业员工是没有区别的。

都是参加职工社保,参保身份不同,会影响退休待遇吗?

1、医疗保险方面: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是一样的。(不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还是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都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在同样达到医疗保险退休的情况向下,退休医保待遇一样。)

2、养老保险方面:退休时能领取的养老金主要由个人参加职工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退休时当地的社平工资等因素决定。

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职工社保和以在企业参加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不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在职职工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基数则根据参保地的规定参保,以福建省为例,2018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100元执行(具体缴费基数以当地规定为准),按档缴费,档次越高,则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能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没有单位已经45岁,该怎么样选择交纳社保?

45岁以上的人,如果自己没有工作单位,并且在之前也没有工作过,那么实际上自己如果从未建立过基本医疗保险账户和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话,那么45岁这个年龄建立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和职工医疗保险账户还是完全可以的,因为我们都知道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

所以说按照45岁这样一个年龄,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在15年以后刚好满足60岁退休的一个年龄,所以累积缴费年限也是满足条件的,那么法定退休年龄也是满足条件的,所以说到了60岁的时候,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了。

如果说。自己不想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想去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上,实际上他的这个退休金待遇差距还是很大的。

一般情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最低的缴费标准60%来缴纳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并且累计交费15年以上,基本上是可以在退休以后获得800元以上的一个退休金待遇。而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如果按照2000元来计算的话,那么交费15年以后,自己最多可以获得不超过400元的退休金待遇。所以说在领取退休金待遇方面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其次在每年调整养老金的过程中,实际上这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他调整的比例是非常小的,因为城乡居民养老金只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基础养老金部分,另外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是不调整的,所以说只调整个人基础养老金部分。2019年其实很多地区,都已经调整了这个城乡居民养老金,个人基础养老金部分,每人每月增长5块钱。所以说按照5块钱的标准去调整的话,实际上它的涨幅会非常慢的,也就是说在自己退休很多年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和自己初始退休时的退休金待遇是相差无几的。

那么如果参加城镇职工养老金。虽然刚退休的时候仅仅能获得800元的一个退休金待遇,但是我们都知道,城镇职工养老金每年都是正常调整。从2005年开始一直到2018年,我们国家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金的14连涨这样一个态势。而且每一年的增长几乎都是在5%以上。所以说每年基本上,都可以获得100多元以上的一个退休金调整待遇!

那么对于我们个人来讲,实际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是比较合适的。因为毕竟在退休以后获得的回报更多。如果个人经济条件,能够承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一年的交费。那么我建议作为45岁的人,去参加这个职工养老保险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下岗职工没有钱,但也想继续缴纳社保,该怎么办?

很多职工失业或下岗后,便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

虽然也想继续缴纳社保,但限于经济压力,实属两难。本期我们不来虚的,直接上干货。

下岗职工先申领失业补助金

下岗职工若是被动失业(非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申请)可申领失业金。标准如下图:

各地城镇职工每月失业金普遍在700—1600元。比如青岛每月失业金为1337元,若工作满10年以上,可最高领取24个月失业金,共计32088元。申领失业金流程如下图:

领取失业金期间,仍可继续缴纳社保

失业金一般按月发放。领取失业金期间,职工医疗保险继续缴纳,从失业金内自动扣除。如果还想继续职工养老保险,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社保局指定的银行或其他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记得按月将保费存进银行卡内。

上述方式是下岗职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的保,仅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每月领取的失业金足够缴纳社保费用。还是以青岛为例,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每月保费980元,从失业金内扣除后,自己手里还剩余357元,完全没有任何经济压力。

领取失业金,有一点要切记:一旦重新就业或找朋友公司代缴社保,失业金自动停止发放。

若不能领取失业金或失业金领完了,该怎么办?

如果不能领取失业金或失业金领完了,仍可以零负担缴纳社保。该种方式一定是可行的,但不是所有下岗职工都适用。以下全是干货,请大家耐心读完!

之所以能够零负担缴纳社保,是因为有一类人可以享受社保补贴。该特殊人群称为就业困难人员。

我们常常听到的4050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就

下岗职工再就业意义与目标

下岗再就业的意义

下岗再就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利益得到充分重视和保护的制度特征,它不仅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政治工作。

一、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走向市场,建立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奠定基础。

再就业工程有利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最重要一环。

由于长期计划就业体制的影响,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市场主体不到位,就业信息发布、传导及其对劳动力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影响很有限,市场在劳动力资像配置过程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撅配置效率低下。

再就业工程适应转轨时期的需要,采取一种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手段统包统配、也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自主调节的应急性和过渡性措施和手段,为失业、下岗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培育劳动力市场主体,沟通供求信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劳动力流动,最终为实现企业减员增效。

二、再就业工程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内在要求。

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客观要求劳动力资像在不同行业和部门之间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在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劳动要素的专用性不断加强,新兴产业和扩张部门对劳动力的人力资本要求、专有技能要求不断提高,职业培训对劳动力就业、岗位转换的意义越来越大。

由于人力资本投资和职业培训收益期较长,目前市场自发调节机制尚未到位,再就业工程通过政府投入一定资金,针对结构性失业和下岗人员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教育,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转岗适应能力,消除劳动力跨部门、跨行业流动障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再就业工程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

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统包统配形成了企业内部庞大数量的冗员,严重地制约了企业活力发挥和经济效益提高。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要求解放人的生产要素,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把企业内部天量畜余人员分流、释放,实现隐性失业社会化和显性化,真正做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缺乏安全网络的特定历史时期,实施再就业工程,组建各级、各类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对企业数量庞大的富余人员实行托管,既解决了企业富余人员社会化、显性化问题,又避免了大量失业、下岗人员直接冲击社会的巨大压力。

下岗再就业工作的目标

一、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

控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并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中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并力争每年实现再就业的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1998年使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坚持认真负责、尽力而为、突出重点、加强调控的指导思想,围绕落实上述目标任务,明确具体目标和要求,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同时,要坚持减员增效与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把握好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节奏,加强宏观调控。

要规范职工下岗程序,建立职工下岗申报备案制度。

企业要充分考虑国家利益和社会责任,对本企业的职工负责到底。企业拟定职工下岗方案,应同时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在充分听取职代会意见后组织实施。为保障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夫妻在同一企业的,不要安排双方同时下岗;不在同一企业的,如果一方已下岗,另一方所在企业不要安排其下岗。要尽量避免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烈军属、残疾人下岗。要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1―3年的职业技术培训。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合理调控进城务工的规模。

三、制定层次分明,有针对性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措施

目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让每个下岗职工进入中心,保证其基本生活,以此为缓冲,逐步实现再就业,是政府保护下岗职工基本利益的一项十分必要的措施。但是,对不同年龄、不同素质、不同能力的下岗职工,应区别对待。

不是说下岗职工人人都有问题,人人都需要一样的帮助。政府的帮助政策与措施必须有轻重缓急,有层次。

各地再就业工作采取的措施都非常有效,如对有技术者,为他们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使其尽快就业;对没有技术者,进行培训,促使其找新的工作;对愿意创业者,给以资金、技术、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扶持其自我创业或就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可能最需要特别帮助的是那些文化水平低、无技能的妇女和年龄偏大职工,以及长期不能找到工作的下岗职工,对他们,政府可以采取优先措施加以扶持。

下岗职工有哪些福利

1、相关保险的政策: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可以进行购买。

2、税收优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对下岗职工子女的照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下岗职工子女就学应减免学杂费。

同时,在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再次重申,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减免学杂费。

可由企业、街道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再就业难度较大且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逐一列出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审定,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学杂费。具体减免比例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常见问题】

一、下岗员工如何安置 再就业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关于职工下岗后的再就业管理,《通知》规定:下岗职工都应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与已离开劳动岗位,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协商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并借此变更劳动合同,替代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对协商不一致、又不愿进中心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即解除协议,劳动合同相应解除。招用下岗职工的用人单位应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自谋职业的,可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续缴社会保险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招用下岗职工用人单位的监察,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合法权益。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何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答】:需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或者下岗职工持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证过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身份认定表》及上述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三、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答】:档案存放在就业部门的失业人员:需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存档手册》、《失业就业登录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申请到就业部门办理。

自由职业者交社保,需要多少年,才能领回缴纳的钱?

社保在我们生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而社保也分为很多种,针对的人群也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一些有固定工资的和稳定收入工作者来说,有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交起社保也是很方便。

那么对于那些没有固定工作的,也没有单位,自由职业者就只能参加按照当地平均工资进行缴费的社保,因为自由职业者的工资是不固定的,就比如那些开网店或者是微商的人,最近双十一可能挣的就多,而淡季的时候可能挣的就少!而对于这种职业者来说,要领取多少年的养老金才能回本呢?

首先,要了解这个问题就要了解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计算方式,首先,自由职业者每年是要缴纳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20,而这百分之20分成两份,百分之12进入当地的统筹账户,百分之八进入你个人的账户,不断的累计,这个就和企业职工有明显的分别了,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而统筹账户是由单位进行缴费,而作为自由职业者,没有老板和单位,所以说就得全都由自己一个人负责。

而统筹账户的钱怎么领呢?一般来说就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和你缴费的年限比例去领取,举个例子,你整整好好交了15年,领取的时候就按照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15%左右,所以自己就可以算明白了,而除此之外大家关心的事情就是自己缴费的部分自己要怎么领,这就涉及到个人账户的领取问题了,个人账户的领取额也比较简单,男性一般是60岁退休,女性一般是55周岁,国家会规定你的计划月数是多少,要把你个人账户的金额除以一个数字,然后每月领一份!

比如,男性朋友60岁退休计划月数就是139个月,也就是12年左右,女性55退休就是174个月,就是14年。所以说退休的时候,你的统筹账户需要和个人账户分别去领,你只需要12-14年左右就可以把自己的部分完全领取过来,也就是说,60岁退休,72就可以把自己的部分领取回来,而55岁退休,就是70岁,而我国现在的平均年龄大概是76岁多一点。

灵活就业女性注意:社保缴纳15年,50岁就可以退休,看看不吃亏

社保作为保障民生的安全网,时刻保护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众所周知,社保涵盖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住房、就医、看病、养老等几个大项,但其中养老这项的细则又是错综复杂的,不仅关系到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而且还关乎到各类人群养老金多少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正在跑步进入老龄化的时代,随之而来的退休时间问题再一次被提上日程,前不久一位女性朋友问大熊: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已经缴纳了10年社保,下岗后又缴纳了5年,我还是按照55岁退休吗?

01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差别

大家都知道,现在想要领取养老金就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法定的退休时间和社保缴纳年限。

如果是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话,社保缴纳年限就是以15年为标准,而退休时间分为三类,男60、女50、女干部55周岁即可退休。

如果是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男女统一60岁退休。

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一优势,就是参保门槛比较低,缴费档位可自行选择,这样一来就减轻了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

因为据我们了解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是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单位的,这也就意味着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选择最低档标准进行参保,缴纳15年后依然可以享受不错的养老待遇,这也是国家对这类人群的照顾。

这样一来,大家就很明确的指导如果女性想要50岁退休前提就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并满足其缴纳条件。02女性参保人员如何在50岁退休

看完以上内容,我们来回答之前的问题:如果是下岗女职工前十年的社保是由单位缴纳的,下岗后自己又缴纳了5年,退休年龄可以提前到50岁吗?

首先,按参保身份来看,前十年是以工人身份,50岁就可以退休;后5年是以灵活也就人员的身份参加的社保,退休年龄就很有可能变成55岁。

但具体的退休情况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还需要结合工作经历和个人档案才能下结论。

如果你想提前退休就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就是以工人身份参保,单位缴纳社保年限超过10年以上的人群,可以50岁退休;

第二是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比如国家规定的高位工作者(高空、高温、井下)工龄超过十年10年以上的人群,即可享受女45岁退休;

第三就是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缴纳的险种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0岁即可退休。

还有一个大熊要说明的一点,退休人员不需要达到退休年龄当日才能办理退休,只需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准备好个人材料,就可以去社保局办理。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具体须知,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温馨提示:个人材料十分重要,稍有缺漏就会影响到大家的退休金领取,所以在去办理退休业务之前,一定要仔细核查,避免缺失。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将来能领多少钱?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将来能领多少钱?

郑重声明1、笔者以张三作为个例来解读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为了帮助公众增进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不针对某一特定张姓人员,请不要对号入座。

2、笔者非金融界专业人士,对本文的利息计算结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3、笔者撰写本文,目的在于帮助公众直观、深入地了解现行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作为当事人养老保待遇核定的结果,具体领取待遇以到龄领取时业务系统核算的结果为准。4、其他任何人不得以本文作为证据,提起权益诉讼。

笔者在基层工作,经常被问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后每月到底能领多少钱"?

这个问题应该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共同关注的问题。今天笔者就以临淄区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给大家做一个粗略的估算。

请注意,这里仅仅是粗略估算,最终的精确数字以达到年龄领取待遇时业务系统实际核算的结果为准。

下面以张三为例来估算。

一、张三按年缴费,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情况假定张三1973年出生,今年年满45周岁。张三从2018年开始按照每年5000元的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假定张三在到60周岁期间没有就业,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且逐年缴费,没有中断。到其60周岁时,缴费满十五年(政策规定,缴费满十五年才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我市居民养老保险政策,50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缴费补贴是150元,那么张三缴费第一年个人账户资金合计为5150元。

我市对居民养老保险计息规定:缴费第一个年度利率为0.015,以后历年度的利息为0.07。按照这个计息规定,张三到2019年11月份,2018年缴费的利息为77.25元。这时张三个人账户资金总额:5000元(2018年张三个人缴费标准)+150元(缴费补贴)+77.25元(第一年利息)=5227.25元。

2019年11月份张三继续缴费,到2020年张三的个人账户资金总额:5227.25元(第一年缴费本息合计)+365.9075元(第一年缴费第二年利率0.07的利息收入)+5000元(张三第二年缴费标准)+150元(第二年缴费补贴)+77.25元(第二年缴费的第一个年度计息)=10820.4075元。

以此类推,从2020年到2033年(即张三60周岁时),张三的账户资金总额为,5150元×15年(张三十五年个人缴费+缴费补贴)+54510.847元(15年个人缴费和缴费补贴利息累计)=131760.847元。

二、张三60周岁能领多少养老金?

养老保险待遇(或称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今年调整为每人每月118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张三的月养老金=118元+(131760.847÷139)元=118元+947.92元=1065.92元。

以上是假定15年后基础养老金还是118元而得出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务院《意见》中指出,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我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08年试点时(基础养老金按年龄段分,年满60不满70周岁的为30元,年满70不满80周岁的为42元,年满80周岁的为54元),经历了2009年(以后历年不再分年龄段)的60元、2013年的80元、2015年的90元、2016年的105元,直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118元的增长历程。六年时间,基础养老金翻了一番还要多。

三、拓展分析

这里要涉及到市政府《意见》对基础养老金的奖励加发的相关规定。市政府《意见》规定: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农村独女户夫妻符合领取条件的,给予计划生育补助,其中,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农村独女户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100%,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200%。复退军人按服役年限每服役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基础养老金加发3%。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区县政府承担。

(一)假定张三服兵役2年,那么基础养老金加发6%,应当为118×0.06=7.08元,这时张三基础养老金应当为118+7.08=125.08元。

(二)假定张三是2013年开始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且按照50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张三缴费超过15年,多缴了5年,那么基础养老金加发15%,应当为118×0.15=17.7元,这时张三基础养老金应为118+17.7=135.7元;同时张三的个人账户资金又要累积5年的资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也相应增加。

(三)如果张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远远超过了15年,且其缴费历史中有职工缴费历史,也有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或者存在跨地区缴纳等情况的,在最终待遇按核算时,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办理保险归集转移后领取。四、终结

假定张三没有以上第三项叙述的情况,领取养老金第五个年头去世,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剩余资金,根据上述第二项的计算,张三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947.92元,张三共领取了60个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合计为56875.2元,张三账户余额为:131760.847元-56875.2元=74885.647元。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张三账户余额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履行相关手续后,把余额退回,同时在30个自然日办理丧葬补助金领取手续,领取一次性8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张三从参保第一天起,人社部门就记录了他的参保缴费历史,达到领取年龄时,按月为其发放养老金,直至张三去世后发放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并清退了张三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至此张三的社保待遇全部终结。

这正是人社部门为参保人"记录一生 保障一生 服务一生"的真实写照。

每个月都在缴公积金,它到底怎么用?请看2019新规!

公积金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尤其是许多想要买房的或是想要提取的人。

毕竟看着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却不能用,的确挺烦心的。

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新政策,尤其是贷款与提取两方面的调整内容,分享给大家!

首先是存缴年限的规定。

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

②如果公积金账号开户满6个月,并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然后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①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很多人都有疑问 ,假如是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应该怎么办?如果是已经结清房款的,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不得低于4成,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上调10%,而如果你是贷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那就不可以再申请了。

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与最高限额。

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余额的20倍(这个计算方式各地有不同),夫妻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只有一方正常存缴的,最高额度为50万;而最低限额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以杭州为例,如果缴存单位是省直公积金的,最低也能贷20万,如果缴存单位是杭州市直公积金的,最低能贷15万。

③二手房贷款。贷款比例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60%,并且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申请贷款。

④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产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的产权必须为服夫妻双方及其成年子女拥有,并且申请人必须是房屋购房买受人,即购房者本人。

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的如何提取的规定。

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买房、建房、租房、异地就业的,都可以。

如果没有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年,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要不超过购房款就可。当然,各地的情况都有区别,还是以杭州为例,杭州可以直接在支付宝上凭借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玛瑙湾小玛实测,每次可以提取余额的50%。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为一年,除了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和商业贷款按月转存。

最后是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转移业务。

职工离职的,公积金账户先封存,如果在异地开户并连续存缴6个月以上,就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或是根据当地异地就业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提取,一般来说封存6个月后就可提取了。

当然,各地的公积金政策都有不同之处,建议向当地的社保局询问

公积金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尤其是许多想要买房的或是想要提取的人。毕竟看着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却不能用,的确挺烦心的。

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新政策,尤其是贷款与提取两方面的调整内容,分享给大家!

首先是存缴年限的规定。

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

②如果公积金账号开户满6个月,并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然后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①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很多人都有疑问 ,假如是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应该怎么办?如果是已经结清房款的,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不得低于4成,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上调10%,而如果你是贷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那就不可以再申请了。

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与最高限额。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余额的20倍(这个计算方式各地有不同),夫妻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只有一方正常存缴的,最高额度为50万;而最低限额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以杭州为例,如果缴存单位是省直公积金的,最低也能贷20万,如果缴存单位是杭州市直公积金的,最低能贷15万。

③二手房贷款。贷款比例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60%,并且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申请贷款。

④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产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的产权必须为服夫妻双方及其成年子女拥有,并且申请人必须是房屋购房买受人,即购房者本人。

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的如何提取的规定。

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买房、建房、租房、异地就业的,都可以。

如果没有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年,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要不超过购房款就可。

当然,各地的情况都有区别,还是以杭州为例,杭州可以直接在支付宝上凭借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每次可以提取余额的50%。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为一年,除了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和商业贷款按月转存。

最后是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转移业务。

职工离职的,公积金账户先封存,如果在异地开户并连续存缴6个月以上,就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或是根据当地异地就业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提取,一般来说封存6个月后就可提取了。

当然,各地的公积金政策都有不同之处,建议向当地的社保局询问

女性55退休就是174个月,就是14年。所以说退休的时候,你的统筹账户需要和个人账户分别去领,你只需要12-14年左右就可以把自己的部分完全领取过来,也就是说,60岁退休,72就可以把自己的部分领取回来,而55岁退休,就是70岁,而我国现在的平均年龄大概是76岁多一点。

西安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内退有公积金吗?和正式退休有什么区别?

【导读】内退有公积金吗?和正式退休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4050的内退人员,如果单位已经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销户,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建立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

内退有公积金吗?和正式退休有什么区别?内退有公积金。有些地区已经出台相关政策,40、50的内退人员如果单位已经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你可以通过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

内退有公积金吗

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法规文件,下岗、内退或类似情况,且仍从所在单位领取薪资的职工,应视同为单位在职职工,仍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单位发放给职工的下岗、内退工资或其他形式的薪资。扣除职工应缴存的部分后,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内退和正式退休有什么区别

内退,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养老金,养老金并随经济增长与物价水平按国家统一规定增长。

1、政策依据不同

内退主要是依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等文件,其规定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内退;退休主要是依据《 》等文件,其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才能够退休。

2、待遇标准不同

职工内退期间,生活费由企业承担,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而办理退休后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其是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3、发放主体不同

内退职工的生活费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而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其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4、救济途径不同

因内退发生的纠纷为劳动争议,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退休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发放待遇,对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发放养老金的行为不服,属于行政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

内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要满足以下条件,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已经离休、退休的;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8、内退如果没有正常的退休手续,应该不可以按照第二种情况提取公积金。

退休工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退休工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年龄不能超过70岁,例如现在60岁,那公积金贷款只能贷款10年。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正式退休后提取公积金所需手续

正式退休后提取公积金需要手续如下: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离退休的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2、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

三、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四、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问题解答

【问】单位内退是什么意思?

【答】内退,顾名思义,指内部退休,是体制改革大潮的产物。企业用人制度改革,需要更新人员结构或降低人力成本,都得快速减少体制内正式员工的数量,渠道之一便是让他们从企业内部提前退休。内退已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常用词。单位内退的意思就是单位只给你发基本保障工资和缴纳基本社保。直到你达到退休年龄后你就开始领退休金。因为你是内退,退休前这几年你缴纳的社保相对较少,将会导致你退休金领取少于正常退休的人。

【问】病退和内退有什么区别?

【答】病退,是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男50周岁,女45周岁,缴费15年以上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医院诊断,设区一级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社保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病退,病退是正式退休的一种形式,是劳动部门批准的,并且按月发给退休费,也参加今后的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调整。内退,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制定的内部退休政策,所谓内退,是企业自己搞的,依然是企业的职工,依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再办理退休。

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所需条件,公积金贷款装修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肯定不可能是无条件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总是有一些条件限制的。而且也有一些事情是需要注意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大事,所以一切都要小心谨慎为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所需条件:

1、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贷款人一定要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的身份证件;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算,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如果是夫妻俩都有公积金的,只能有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

3、公积金装修贷款的申请人需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建房、购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

4、自己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具体的每个城市可能会有点不同;5、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一般需要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6、申请人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也可以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装修注意事项:

1、如果是真的家中有装修需求,可以到当地的一些置业担保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产证上有人不能到场签字的,是需要办理委托公证的,公证将房屋的抵押和贷款的处理权益全权委托给他人进行办理。

3、要求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足够,通常要有贷款额的1/40以上,且有连续缴存6个月。余额不够的办理成本可能会上升的。

4、正常情况下要求办理装修的房屋面积大于70平米,单位不错的要求可以放宽一些,房龄以15年之内是最好的,单位不错的可适当放宽到20年。如果要求不达标都会让办理成本上升的。5、办理时,申请人应做到货比三家,特别是单位比较正常的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是不会有什么难度的,可以多对比几家。

6、目前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额度标准是每平方米可贷1000元,未来可能人放宽到每平方米2000元。

7、和正常的商业贷款是一样的要求贷款人信用纪录良好,最好不要有过多的信用还款的逾期纪录。

8、公积金装修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再申请新的公积金房屋贷款的,所以短期有购房需求的人最好不要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

9、公积金装修贷款的前两个月还款是要求现金存入还款账户之后才能用公积金抵冲,拿到贷款后不要把钱全部取走,至少留下两个月的还款额度。总结:以上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所需条件及公积金贷款装修注意事项今天就说到这里吧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小编留言,家里准备买房的朋友也可以经常关注,相信对你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的。

最新公积金政策出台,现在可这样提现……

五险一金,关系着老百姓看病、买房、生子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所以一直以来备受大家关注。这其中买房、租房都离不开公积金,住的好和吃的饱一样是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近期,许多地区开始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包括北京、广州、南京、长沙等,具体的改变有哪些,又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便利呢?蜜宝今天就和大家来聊一聊公积金新政。

地方政策各有侧重,新政实施关乎民生

这次的公积金政策改革,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政策调整,可谓是因地制宜,所以在政策的具体调整细节方面也不尽相同。有些地区的政策使老百姓提取、贷款等更为方便,而有些城市的政策却呈收紧状态。以几个城市为例,为大家分析一下今年的公积金改革情况。

公积房买房7大用途

1、简化提取手续

众所周知,买房是一件劳神又劳力的活儿,但真的到了买房的时候却发现买房的过程远比想象中更为繁琐,但可能关系到一家人一辈子的收入,再繁琐也得一一认真对待。那么此时,身处北京、哈尔滨、银川等地的百姓福利来了!

首先要提的是我们的首都大北京,从去年底开始,北京简化了公积金提取手续,切实解决了公积金缴存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近50个服务事项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办理,其中包括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比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调整月还款额、公积金贷款延长贷款期限、开具全部还清证明等。

与此同时,南京地区也表示,提取公积金将不需再提交10项证明材料。除此之外,买二手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也不需要提供《完税证》。还有原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开具的三大证明,也不必再提供。在外工作人员,如果离职需要申请提取公积金,不需要再提供原本在外地的缴纳证明。

哈尔滨、银川也实现了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单位缴存人只需在业务柜台进行认证注册后,即可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秦皇岛取消了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职工也无需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除了简化提取程序,人脸识别技术提取公积金的方法让业务办理更轻松快捷。2018年12月26日,江苏泰州、盐城、镇江、扬州及省公积金可在支付宝中在线提取,此后还有望覆盖全省。

2、放宽异地购房提取

为保障购房者和租房者的权益,多地政策侧重于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例如广州允许购房者在异地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房也可提取公积金。

福州则是调高了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最高额度从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调整为流动性正常状态下的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职工家庭,不受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因素的限制。

3、收紧提取政策

根据地域特点,湖南长沙和广东汕头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收紧。在长沙,个人征信记录中有连续超过6期逾期记录,或其它失信情况,从下月1号开始,将不会再对此类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汕头对于提取条件进行了收紧。规定购房地点必须要在本人或者配偶的公积金实际缴纳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异地无法提取。

住房刚需被释放,楼市维稳为目标

2018年,是中国楼市最为动荡的一年。政策调控、房价下跌、成交量下滑、退房潮,一系列动作让购房者的观望心态愈加浓厚,刚性需求的热度被浇熄。直至18年底,部分地区政策有所松动全国楼市调控松绑地图

政府将楼市问题的解决权利下放到地方,让地方针对各地本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以才出现了上面所讲的有的地区政策收紧,而还有地区政策放宽。无论是收紧还是放宽,其目的都是普惠于民,使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多位地产研究人士表示,大幅收紧公积金政策的地区,往往是公积金资金面临一定压力的地区。要使有限的资金精准地投放到刚需人群,确保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是这次政策调整的原因和目的所在。

而放开政策的地区,则是为了直接刺激购买需求,使购房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毕竟国家调控房价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老百姓买不起房,政策上面的调控主要还是想让有购房刚需的人买得起房。稳定是楼市调控最基本的目标之一,让住房刚需得以释放,是确保楼市稳定的题中应有之意。这更直接体现出政策的善意,也有助于确保楼市稳定,避免楼市价格大幅振荡。

政策调控后楼市难道要涨?

在翻阅了大批量新闻后发现,很多声音在质疑公积金政策调控是否会刺激楼市价格上涨。

据融360统计,2018年12月共有17个城市首套利率均值出现回调,媒体预测,此时正是购房的大好时机。加之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或会促进新一轮的购房热,或许会有微涨的可能。

但其实,之前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投资炒房,政策收紧的作用力涉及到了那部分刚需群体,让真正想要买房自住的人感受到了压力,那么本次的政策放宽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是获益良多的。

经过了轮番调控的楼市出现了有房无价,成交量下跌的情况并不是楼市维稳的好迹象,反而存在反弹风险。所以要想真正让楼市稳定,适度调整公积金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是稳定楼市的有效手段。

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走势图

专家表示,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释放的两个信号:调控不加码和房价不涨跌,在一定意义上是有利于楼市的。当然也需要等待政策的落地实施再来看效果,才能做出清晰的判断。

对于个人而言,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大好处:对于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家庭突发事件,可以起到缓解经济压力的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其利率较普通银行相对较低;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

作为企业,也应合规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否则将给予相应处罚。

无论是社保还是住房公积金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保障,应当予以重视。公积金的缴纳为租房、买房、装修等带来诸多便利。赶快去看一下你所在城市的公积金做了哪些调整吧!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条件得具备?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有要求。

经常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问,自己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个人原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是不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今天就来告诉你,怎么办!

职工在发生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是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的,但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如果职工又重新找到了工作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半年以上,就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如果没有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后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证明材料,可以销户提取给职工本人。那么在业务办理中有些什么具体的规定呢?

可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及资金存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提取次数一次性销户提取。

所需资料

1、《职工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在工、建、农、中、交、邮储银行、农信社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存折)原件;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后,从服务窗口领取或从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职工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批表及所需证明材料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业务窗口审核审批→电子结算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在满足提取条件,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提取只限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配偶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销户提取还要求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有结清贷款后才可销户提取。

2019年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 用人单位必须办好这7件事

如今是个对人才十分渴求的时代,劳动者的见识广了,交通、信息各方面也方便了,大家对就业的要求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觉得有个工作养得活自己就够了。单位的人性化程度、价值观念;工作的强度、难度;晋升空间以及薪酬待遇都成为影响劳动者选择的因素。因此,现在劳动者的离职率逐年攀升,有自己离职的,也有单位辞退的,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劳动者都要注意,离职时,这7件事情单位必须为你办好!

1、一次性结清工资

有的劳动者是在月中或者月尾离职,或者有些单位有把工资压一个月发的规定,也就是说存在付出劳动还没到得到相关报酬的情况。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定规定》中第9条,员工在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结清工资。

2、支付赔偿金

当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辞退时,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劳动者工龄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辞退补偿金,也是在办理离职时一次性结清。

3、支付补助款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且治疗期满后经调岗或培训后依然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支付劳动者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费以及失业补助费。

4、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

当员工处于企业核心管理层或者处于核心研发岗位,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单位机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不超过2年。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应遵守规定不到相关企业就职,用人单位也应该从员工办理离职开始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赔偿金。逾期不支付可视为协议自动失效。

5、办理关系转移

员工的社保关系,个人档案、住房公积金等都需要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转移,移交到员工的新单位或者专门的管理机构。

6、退换收缴物品

员工在岗期间,因为违反单位纪律或者其他原因被收缴了的物品,比如违规使用电磁炉、电饭锅被当做违规电器收缴了的,在员工办理离职时,应该全部返还。

7、出具解约说明

现在的用人单位在接收新员工时,为防止一个员工在多处挂职或者为了防止员工与上一家单位的劳动纠纷,一般都会要求员工出示与上一家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而这份证明文件是由原单位在办理离职时出具的,关系到员工能否顺利入职新单位。

以上7点是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知道的,如果以后或者现在有离职的想法,在办理离职时就要格外注意这7点有没有办好。否则,吃亏的就是自己!

劳务派遣的员工最后是什么结局?

既然说到劳务派遣,那首先就得先弄明白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指的是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进行用工的一种形式。

一般是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一份劳务派遣委托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用工单位的用工服务,一般包括招聘、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和公积金,处理劳动纠纷等。

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用工单位输送员工,但员工不与用工单位直接签署劳动合同,而是转而与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的实际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第三方),而产生的实际劳动却在用工单位。

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的企业,一般是一些大型的央企、国企、大型私企等单位,这些企业由于用人需求巨大,又无法提供足额的正式编制,所以使用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对于企业而言,劳务派遣的好处有几方面。

一方面节约自身的运营成本,因为部分人力资源的工作被委托给派遣公司做了,所以企业可以缩减一部分直接的人员成本。

第二个方面,可以间接缩减工资预算,因为大部分企业,对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保基数等方面的预算,要远远低于正式员工,同样的岗位,可能会出现有有编制的员工比派遣员工待遇高4-5倍的情况。

第三个方面,可以降低用工风险,因为员工实际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所以劳动纠纷出现,派遣公司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对用工单位来说,用工风险大大降低。并且很多这方面的内容,会直接签订在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委托派遣合同中。

那么反过来说,派遣员工本身的权益有可能受到侵害,同工无法同酬这个问题普遍严重,但这并不违反劳动法。真正比较可怕的是,派遣员工很多无法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比如说,低额缴纳社保,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恶意压榨员工,加班严重但不核算加班费用等,无故辞退员工等,屡见不鲜。

那么派遣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就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了吗?

首先,在遇到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非常明显的不合理问题,尤其是已经触犯劳动法的问题,派遣员工还是应该坚决举起法律的大旗,该仲裁仲裁,该起诉起诉。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真正的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因为员工和用工单位发生了实际的劳动关系,所以员工是可以把用工单位追为第二被告的,这样一来,其实是变相给派遣公司找了很大的麻烦。同时,一般那些真正用工的大企业被卷进来后,赔偿和过程也要顺利很多。

:劳务派遣的员工都是什么结局?

正如人的命运各有不同一样,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结局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自谋生路去了,有的人一直维系着派遣关系,有的人则被用人单位长期聘用。

我觉得派遣员工的结局与其本人的心态有一定关系,你在用工单位如总觉得自己是小妈生的,没有主人翁的感觉,不能发挥出最好的自己,其路必不那么平坦,而在用人单位充分发挥了自己,表现得到认可的员工,应该是一路春风。任何单位,需要的都是能做事,且能把事做出色的人,不可能只看出身不看表现。

别的单位我不清楚,我们单位也接受过劳务派遣员工,受不了初期煎熬的派遣工都走了,忍受了阵痛的员人,后来又通过了招聘考试一关,通过考试了的派遣工转为了合同制,有的人还走上了领导岗位,没通过考试的派遣工,若自己安心,也安安稳稳在继续工作,准备把握机会再寻求去转。

任何机制都不可能尽善尽美,都是通过不断改进才完善的,沧田变桑田有个过程,人间正道是沧桑,蝴蝶要展现出其美,你得破茧而出化蛹成蝶,很多派遣工也许路不那么顺遂,但也有把天堑变成通途的人。

人,把握好自己,不向命运屈服,上天即便为你关闭了观赏风景的窗,也会为你打开寻找风景的门,人不是赢在起跑线上,而是赢在终点上,这就是结局。

公务员编、事业编、聘用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你知道多少?

有一些人,不属于合同制,有一些比较高级的称呼,关系也比合同制的复杂,那么它们和事业编有什么区别?关于编制岗位排序,大概是这样的:公务员编制>事业编≥聘用制>备案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绝大部分岗位可以适用这个排序,大家可以按照自己需求考取自己理想的岗位!

公务员pk事业编

两者的身份不同,福利待遇、工资标准也不同。不过事业编制中有一种参公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

公务员分布、待遇、升职分布:国家行政机关中,党委机关、政府机关、群团组织中等。

福利待遇:公务员只需要缴纳医保、公积金,其退休后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退休工资待遇。

如何升职加薪:其工资待遇采用定岗定级方式,按照职称评定和单位聘用来核定,职称原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级别越高工资越多。

事业编分布、待遇、升职分布:学校、医院、农牧科技局等等,教师、医生、相关方面的技术人员等。

福利待遇:事业人员需要缴纳医保、失业保险、公积金,现在很多地区的事业人员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按照养老保险规定领取养老金。

升职加薪:其工资待遇采用定岗定级方式,按照职称评定和单位聘用来核定,职称原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级别越高工资越多。

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说完了,我们接下来要说聘用制、备案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看看他们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聘用制?

聘用制是我国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产生的衍生品,聘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不在劳动合同法的调解范围,主要还是靠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政府文件来规范。

一般事业单位都有编制限额,聘用制就是签的合同,属于编外。编制内就是具有编制,在单位编制名额里。

编制外可以转事业编制。一般工作1、2年可以转,也可以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进去就是事业编制。说白了有编制就是正式的国家人员了,聘用制说白了就是临时工。

总结:聘用制合同>合同制合同(等待编制,有空缺可优先转编)聘用制合同3年一签,或者5年一签,不犯大错误,轻易不会开除

什么是合同制?

合同制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管理的范畴,主要是针对企业工作,以及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外工勤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待遇和福利根据签订的合同内容确定。

按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工作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这是强制性的。

总结:签订和医院单位的劳动合同,根据招聘而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定,不犯大错误,轻易不会开除

什么是政府购买?

政府购买岗位,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人事代理或者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正式编制。

总结: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偏多,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支付岗位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工资中代扣。犯错误就会被开除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总结:签订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会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总结:签订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会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

什么是备案制?

实施编制备案制的公立医院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定岗不定人。也就是说公立医院还是事业单位,但是今后医生不再是原来的事业编制。

为保持平稳过度,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

对现有编内人员施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新进人员不再有编制身份。

总结:编制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要告诉你一点:聘用制、备案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这些都不是事业编,和事业编的福利待遇补助都相差很多。

关于试用期,需要知道这6点!

试用期是每一个劳动者踏入企业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但我国部分企业对试用期的一些法律规定并不了解和重视,由于劳动法知识的欠缺会做出拒绝员工试用期辞职、员工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及其他违法行为。

那么劳动法试用期规定有哪些呢?

下面是针对试用期常见的六种相关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试用期多久?试用期几次?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期限内?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总结如下:

1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3年>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3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工资最低为多少?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期间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四、用人单位试用期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备注:第三十九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涉及到第二十六条我也列出来,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劳动者是否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来源:人力资源法律

病假工资有最低标准吗?最低标准中是否包含个人部份社保费?

企业所规定的病假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最低标准中是否包含个人部分的社保费?

答案是有的。

根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且该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我们可以看一个相关案例,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

高先生于2016年3月1日进入本市一家机械公司从事装配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高先生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津贴800元,另根据实际加班情况计发加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高先生因病请假,未再出勤。

病假期间,公司每月按1840元的标准确定高先生的病假工资,扣除高先生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410元,实际每月支付高先生病假工资为1430元。

2017年11月15日,因高先生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公司通知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了高先生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金。

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高先生提出,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应当予以补差;公司则认为,根据高先生的工作年限,公司按1840元确定其病假工资标准完全符合法定标准,而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理应由高先生自行承担,所以坚决不同意补差。

于是,高先生在2017年11月25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发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病假工资差额3250元。

仲裁意见:

根据高先生在机械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高先生的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经计算应为1680元/月(2800×60%),低于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病假工资最低标准1860元/月(2300元×80%),故机械公司应当按1860元/月的标准发放高先生病假工资,且根据规定,高先生每月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应由机械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机械公司支付高先生的病假工资与法定标准确实存在一定差额。

经过仲裁庭主持调解,机械公司当庭将病假工资差额部分补发给了高先生。

劳动者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获得社会保险的帮助和补偿?

根据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职业年金是什么?为什么我们有的人没有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实际上它也是属于,社保当中的一项单独列支的福利。相当于就是咱们平时交的,我们都知道的是五险一金,但是有些企业如果交这个企业年金呢,就意味着是5险两金这样一个待遇。五险五险的范畴是法定规定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的。所以无论任何企业单位,包括中小微企业,包括创业型企业,包括私营企业,都是要为员工正常去购买这个五险待遇的。

但是作为易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住房公积金,它并不属于法律强制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很多企业没有住房公积金也是非常正常的。也就是说我们举个例子,如果按照比例来划分的话,可能绝大多数的企业都会拥有这个5险的一个待遇,那么拥有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能就不足60%左右!

咱们今天谈到的这个企业年金,实际上它的这个缴费比例是更低的,一般情况下缴纳企业年金的单位多数来源于中央直属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只有这样的企业才会给员工去交纳这个企业年金,那么缴纳企业年金单位的比例甚至不足20%,所以说这个企业年金缴纳的企业单位其实并不是特别多的。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多小伙伴甚至没有听过企业年金这样一个说法,但它确实是属于社保的范畴之内的一个东西,但它不属于是强制购买的。

企业年金通俗点的做法,其实它就是一个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在自己参保正常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有一份补充养老保险作为自己的一个福利待遇来使用的,当然如果你能够一直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并且办理正常的退休,那么你是可以享受到这个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

因为很多企业单位是没有这个企业年金呢,所以说如果你离开给你参保缴纳企业年金的单位以后,那么实际上你这个企业年金就无法自行交纳,那么也就是说最终办理退休的时候,你就享受不到企业年金的一个待遇了,所以说想要在自己退休以后,继续享受这个企业年金待遇的话,那么必须就要在这家交企业年金的单位一直工作下去,直到自己退休为止,那么这样的话就可以顺利的,享受企业年金给你带来的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他的这个待遇并不是特别高,可能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但是你毕竟有自己的主要养老保险,你的主要养老保险是要根据你的缴费年限这些因素来决定的。通常情况下,养老保险如果你能拿到3000块钱左右的一个费用,那么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可以达到五六百块钱,所以说二者之间加在一起它的金额还是比较高的,所以说参保这个企业年金对职工本人来讲也是有很大好处的。

评职称、提前退休、年休假……人社部的权威解释说明来了!

评职称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吗?工伤致残符合提前退休的政策吗?养老保险断缴了后续能补吗合同里写不休的年假视为自动放弃就不能申请休假补偿了吗?

有关人社政策,不少人还是心存困惑。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大家的问题咨询给出了权威解答。事关你的评职称、提前退休、补缴养老保险、年休假……赶快一起来

关于评职称

参加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时,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吗?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定,要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标准,其中有学历要求的,以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为准。

同时,按照《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关于提前退休

我是一名企业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一至四级,在社保领取伤残津贴。我这种情况符合提前退休的政策吗?工伤致残等级与提前退休有关吗?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工伤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一、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需满足的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前退休:

① 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②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二、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前后伤残津贴和养老保险待遇接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有关规定,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未到退休年龄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

女职工55岁退休时,如果有两年社保没缴纳,可不可以一次性把这两年社保一起补缴?养老保险断缴了1年,可以自己去补缴吗?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按时足额缴纳,不得往前补缴。

如果因单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申诉,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关于年休假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合同里写明不休的年假视为自动放弃,员工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休假补偿了?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调解仲裁管理司: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至于员工能不能申请休假补偿,则需要在遵循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依据具体情况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受理,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确认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效力并结合具体案情,对劳动者的请求予以支持或驳回

2019年工伤认定全流程和工伤最新赔偿标准,不清楚就吃大亏了!

一、工伤认定需要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间限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务帮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有关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间限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假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现可以自行申请时已经过一年了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符合上述原因的,即便是超过了一年的可申请期限,职工还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什么时候会受理?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受理后多长时间会出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对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不服怎么救济?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务帮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对于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者可以按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先申请复议还是直接提起诉讼,但是假如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只有十五天的起诉期,一定不要超期了。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法务帮提醒: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法务帮提醒: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20万元六级伤残:16万元七级伤残:12万元八级伤残:8万元九级伤残:5万元十级伤残:3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9.5万元六级伤残:8.5万元七级伤残:4.5万元八级伤残:3.5万元九级伤残:2.5万元十级伤残:1.5万元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务帮提醒: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1月21日公布的《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务帮提醒: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

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相比上年度的727920元,增加了5710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依据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8467元,则丧葬补助金为8467元×6=50802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工伤认定的24种情形,值得收藏

工伤认定是申请工伤补助的首要条件,对于伤者来说尤为重要,但是一直单位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工伤认定,甚至否定是工伤而不帮助伤者认定,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认定为工伤?下面有24四种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

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工外出期间包括:

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

(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李迎春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人事档案四大注意事项

1、人事档案接收的对象有哪些?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2、人事档案应当在哪里寄放?

1)应聘到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人员档案, 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流动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 以及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就业后,可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3)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由其入学(留学、出国<境>)前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4)对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3、人事档案寄放的程序?

1)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②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③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2)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①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②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4、什么是人才服务证?

人才服务证是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和便利服务的凭证,主要载明人才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有效期3年,仅限人才本人在重庆市范围内使用。

持证人可凭人才服务证享受科技、职称、户籍、居留签证、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孙子女)入学入托、医疗、项目申报及其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人才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个人档案中有招工表,有明确的工龄记载,视同缴费年限能认定吗?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针对,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只有这部分人员才有被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需要。

因为1992年之前。我们国家还没有正式缴纳养老保险。但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实际上有很多,所以说怎么样认定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人的一个实际念工龄那么就要通过个人档案来认定了!

一般认定视同缴费的工龄。都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并且在个人档案中有招工表劳动合同和相关的工龄的记载,那么这样的话,自己的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是完全能够被认定的。所以说,在退休的时候,为什么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在这里不但要查阅自己的一个视同缴费年限,还要查阅自己的一个初始就业的身份年龄,因为只有初始就业,这个生日年龄,才被认定为自己真实的退休年龄。

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个人档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一旦丢失自己的个人档案,那么很有可能造成的结果,就是自己很多年的视同缴费年限,都不能够将被认定,因为社保部门,无法,认可你的这个系统,缴费年限,所以说就不能够计算你的过渡性退休养老金待遇。所以对于员工本人来说,损失是非常大的。所以说,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保存好自己的个人档案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个人档案中,不但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还要认定你的实际退休年龄。

当然我们国家从1992年开始就正式了,缴纳养老保险,那么正式缴纳养老保险之后,认定工龄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了,也就是说,正常的每缴费一年的养老保险,都会被认定是一年的工龄最终都会累积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当中去,在计算自己退休金的时候,根据这个实际缴费年限,加上你的同缴费年限来计算你的退休金待遇。

对于实际缴费年限来说,及时的转移自己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的人可能,近几年在自己的家乡打工,可能过几年又到外地去打工了,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就要及时的转移,自己的养老保险的一个参保年限,因为只有把自己,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及时的转移合并到一起,那么自己在今后退休的时候,才能够正确的来计算,自己实际的一个参保年限,最终才不会。给自己造成一个养老保险,年限计算上的一个隐患。

一般情况下视同缴费年限,因为它们有实际缴费,所以说他的这个平均缴费指数,都是按照130%到140来认定的,也就相当于如果你是按照60%来实际交费的,那么这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就相当于你两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自己的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是至关重要的。

为什么夫妻共同贷款有那么多好处?需要注意什么?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总房款越来越多,许多普通家庭无法付出高额的房款,所以会选择贷款的方法买房。可是,因为某些贷款额度的约束,许多夫妻会选择两边一起贷款来削减房贷带来的压力。那么,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有哪些优点呢?需求留意什么呢?

一、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有哪些优点?

1、扩展贷款额度,减轻经济压力

不少银行在批阅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不满足要求就不能贷款。可是假如两人一起贷款就会轻松许多。

2、公积金贷款省利息

因为房价较高,所以有时候公积金贷款并不够用,夫妻一起请求住房贷款,能够扩展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目前,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3.25%,而五年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是4.9%。所以比较商业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所需求付出的利息自然也会削减。

二、夫妻一起贷款买房要留意什么?

1、签约时两边有必要亲自参加

当以夫妻名义一起请求房贷时,银行需同时调查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有必要同时签字。

2、主贷、次贷有考究

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并不意味着夫妻两边都是主贷人。在面签时,银行信贷员会询问,将夫妻中哪一方设为贷款人,哪一方设为一起贷款人参加还款。在断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依据实际状况来定,能够从收入、征信、年纪这几方面分析。

a.收入

主贷人应选择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银行会经过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来评估申贷者的还款能力,所以在面签时,把收入高且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银行更容易批贷放款。

b.征信

银行在放贷之前,会查询夫妻两边的个人征信。一般状况,要将征信杰出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时,只需有一方征信存在问题就会影响房贷批阅。一般来说,假如主贷人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一般不会受理贷款请求。假如主贷人征信杰出,一起贷款人存在一些征信问题,但后来现已处理,一般不会影响银行批贷放款。

c.年纪

在收入、征信都相差无几的状况下,主贷人应选择更年青的一方,主贷款人越年青,获得的贷款年限就越长。

3、所占比例提早定好

在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时,产业所占比例各是多少需提早断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在一起贷款购房的过程中,即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姓名,也不影响其对房子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量夫妻的产业实行AA制,在一起贷款买房时就需求考虑产业比例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能够选择共有方式,假如是选择一起共有,则两边享有的权益相同;假如按份共有,则需求提早切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西安婚假、产假、生育津贴,太全了

如果小张婚后在西安参加工作两年了,单位一直缴纳社保,小张做了孕前检查,今年3月生产,顺产,请问小张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小张结婚时可以享受3天婚假,如果小张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可以再加10天,小张一共可以享受13天婚假。

2、小张可以享受生产费用的报销,报销比例按照医保报销比例报销。

3、小张可以享受98+60+10=168天产假。(小张丈夫如果也在西安上班,小张丈夫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

4、小张可以享受9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5、小张孩子1周岁前,小张还可以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201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

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

根据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省政府2017年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卫生护理费。第十一条 对有两次以上流产史、现无子女且准备生育的女职工,不适合在原工作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提出申请后,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给女职工调整适当工作岗位。根据市人社发〔2018〕15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什么不同?

提的问题指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主要的不同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范围和住院报销比例不同。

职工医保保障的范围大,受保障的大病种类多。住院报销的比例高。而居民医保相对保障的范围小,受保障的大病种类少,住院报销的比例也较低。(各地政策有差异)。

2、向医保个人账户返款金额不同。

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每月根据医保缴费和年龄按比例返款进入个人账户,用于门诊看病及购药消费。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不返款。

3、保障人群不同。

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是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体业主及灵活就业人员。且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保捆绑,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不能参保城镇职工医保。而居民医保主要参保对象为在校学生,儿童,非从业人员及低收入家庭的老人。且可以独立办理医保。

4、缴费方式和年限不同。

职工医保采取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纳等方式缴费,且累计连续缴费年限,符合国家政策的退休后,只要满足医保退休条件。

无需再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障。

而居民医保采取按年缴费,保障期一年,缴费则享受医保,不缴费则不受医疗保障。且不计缴费年限,终身缴费。

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请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不论是缴了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都可以直接刷卡就医,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只要区别如下:

1、参保身份不同: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学生、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不同:职工医保缴费金额比城乡居民医保要高,缴费时限也大不相同。

3、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

4、看病、住院等的报销比例不同。

一、二者参保对象不同

♦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均以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 学生、居民均以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辞职之后五险一金怎么办?2019最全处理方法,建议收藏!

新年新气象!迈过了2018年,正式进入到2019年后,紧接着而来的就是春节。

在领完年终奖以后,可以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到底是继续留在现在在的岗位上奋斗呢?还是换一家公司发挥自己的价值。

我想这是不少人思考的问题,而根据历年的数据来说,一般年后都会迎来一波离职潮。

离职以后原单位缴纳的社保怎么办呢?我想这是许多人关系的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聊聊离职以后,社保具体该如何处理。

不管是裸辞还是已经找到下家工作单位了,离职以后,原单位的五险一金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作为社保环节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关系到我们退休以后的养老金领取。

养老保险按照《社保法》规定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退休前缴满15年社保就可以了。

当然社保缴纳年限越长,退休以后所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所以离职以后,如果不想养老保险中断也是可以自己补交的。

养老保险是单位缴20%+自已缴8%。

对于找到下一家单位的人来说,离职后在 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等入职后,带上这份凭证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即可。而对于没有找到下一家单位的人来说,也可以不必着急,等找到下一家单位再交即可,不过如果实在是不想社保断交,那么可以考虑购买商业保险。

缴费金额按所在地人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关系到我们治病看病的报销比例,对于普通家庭来说, 有了医疗保险,在医保报销范畴内,一旦出现重大疾病,那么也不会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可以说在个人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由于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所以医疗保险的断交是最麻烦的。按照现行的法律相关规定,医疗保险一旦连续断交3个月或者累计断交6个月则视为医保无效,也就不能享受报销服务。所以医保一定不能断交。

医疗保险是单位缴8%+自己缴2%。

如果已经找到了下一家,那么可以在离职后就在原单位所在的医保中心去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凭证》,在后续入职后,可以带上这份凭证、身份证和社保卡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当然裸辞的人可以选择商业医疗保险,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找当地一家靠谱的社保代缴机构挂靠。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比较特殊,如果没有工作则不能缴纳生育保险,也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缴0.8%,个人不需要缴纳。所以对于怀孕的女士来说,可以等到孩子生下来以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只有被开除才能享受失业津贴,主动离职和自离都是不能够享受的。

失业保险是单位缴纳2%+自己缴纳1%。所以对于想主动换工作或单位的人来说,失业保险补不补交都没关系。

五、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保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特别是对于高危职业来说,工伤保险是重要的保障。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0.5%-2%,个人不需要缴纳。

不过要注意的是因病死亡,必须是从发病到死亡在48小时以内才可申请工伤赔偿。如果超出48小时死亡,那么就不能算作是工伤,哪怕是超过了一分钟都不可以。

工伤险和生育险与养老保险不同,由于没有个人账户,无法转移,一旦失业以后,福利待遇就没有办法享受了,而失业保险也只能够在本省转移。

公积金

公积金也是社会保障福利中相当重要的一环,住房公积金可以减轻我们的购房压力。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8%-12%+自己缴8%-12%。

公积金是可以转移和提取的,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只需要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和离职证明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