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取公积金必须单位给办理吗

发布时间:2022-07-29
青岛提取公积金必须单位给办理吗

必须单位在青岛办理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扶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帮助,体现了职工互助互助。住房公积金。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在青岛提取公积金是否必须由单位办理。我希望它可以帮助你!

青岛提取公积金必须单位给办理吗

必须单位在青岛办理公积金提取

它不必由单位处理。自2019年12月1日起,青岛市将允许员工在留用单位经办人的基础上,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为员工办理退出手续。


扩张:
一、青岛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四个步骤。
1、申请:申请人根据提取政策准备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单位根据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提取规定的,将提出提取公积金申请。
3、审批:申请人应将提取公积金申请及证明材料报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4. 支付方式:允许提款的情况下,转账支付。


二、提取材料
1、员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在本市租房的,无需提供住房出具的“本人和配偶在本市无房”证明原件市财产登记管理部门。
2、在本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无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
3、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就业满二年(含二年)的,无需提供本市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4.无户籍职工与当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异地未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半年的,无需提供户口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