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为政策到期后重新印发,政策内容不变,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该《通知》的目标任务为,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该《通知》适用于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的适用条件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以及购买商品房或私产房的无房无贷家庭。
此外,据中新经纬梳理,2022年以来,甘肃、广西、沈阳、台州、北海、南宁、自贡、青岛、济南、商丘、梧州、郴州、九江、东莞、中山、遵义、黑河、荆州、临沂、资阳等至少20地出台公积金新政,内容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多地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提出纾困措施。
甘肃省自今年4月6日起,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为省级层面首个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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