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网上就可申请!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办理攻略收好啦!

发布时间:2022-08-17

崂山大众网

愿你每次点击,

我们都不负所望!

今天青岛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开始申购登记了

青岛1904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售!明天开始网上登记!攻略请收好!

在这次销售公告中

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是条件之一

这个证书也是申请青岛公租房的必备材料之一

那么要怎么获取这个证书呢

去办理要什么条件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青岛保障房资格申请网上办理及线下办理的方法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青岛保障房资格申请办理条件

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网上申请

本市户籍家庭可以自己注册账号后登录自行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需由单位注册企业账户申请

户籍家庭申请

进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房板块,点击资格申请

用户在点击资格申请时,会提示用户注意的问题

用户点击资格申请直接进入申请页面。若用户此前未进行申请操作,首先出现的是承诺书,如下图所示。

用户等10秒钟后,点击同意才可以进行资格申请。申请页面如图所示。

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信息。信息填写完成,用户可以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或提交等操作。点击图像采集,可以进行资料的图片上传,如图所示。

图片上传的操作步骤:选择文件—选中图片—点击确定—图片上传成功。若是发现上传的图片不正确,可以点击图片上的删除,删掉之后再重新上传。在申请页面点击保存,此资格申请信息保存到数据库中。点击提交,此资格申请信息会及时同步到并轨系统中。并轨系统中的街道用户可以将预申请信息提取到受理页面。当街道用户点击保存或提交时,此申请就已经被街道用户受理了,此时会发送信息给用户,告知申请已受理。用户可以查询自己的预申请的结果。

若是用户在并轨系统存在再用的受理卷信息或已提交过网上申请,则提示用户无法进行网上申请,

审核进度查看

点击审核进度进行进度查看

用户点击审核进度可以查看自己申请信息的审核进度,包含审核结果、审核时间以及准予或不准予通知书。

在个人中心可查看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我的不准予登记通知书

点击查看详情可以查看准予登记通知书或是不准予登记通知书的详细信息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申请

企业用户能够进行的资格申请有外来务工人员资格申请以及新就业人员资格申请

企业用户进行外来务工、新就业注册时,应该要注意的问题

用户点击外来务工人员资格申请,跳转到申请页面,输入信息后,可以进行的操作有:保存、提交以及返回。点击保存,信息保存成功,用户再次进入此页面还可进行编辑。用户点击提交提示提交成功,用户再次进入此页面时不可进行编辑,只能查看填写的信息。点击‘返回’返回到首页页面。

用户点击新就业人员资格申请,跳转到申请页面,其余的操作同外来务工资格申请一致。

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材料

(仅供参考,以自己实际情况为准)

办理地点及流程

市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房屋、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日)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2.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日内,会同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完成收入、财产、婚姻状况核查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和资料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4.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向申请人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区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审核程序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应结合可配租房源情况,按项目进行申请。

1.申请人原则上通过所在单位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2.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之日起2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资格登记,并结合房源情况组织实施配租工作。

再次提醒

保障房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办理下来需要一定的时间

如果有计划申请公租房的朋友

记得提前办理好

这样在有房源配租时

就可第一时间去登记啦

[青岛本地宝]对话框发送:公租房

即可获取申请入口哦

至于今年青岛何时有公租房配租

小编也会为大家跟进

有新消息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的哈

如果本条内容侵害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青岛本地宝;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须注明!

责任编辑:李苜橙

新闻爆料/新闻热线:13789881519

在看告诉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