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银行便民新服务,住房公积金实现线上办理!

发布时间:2022-08-17

公积金是公司和个人一起缴存的买房基金

按工资的5%-20%的比例缴存

日积月累也是一笔不小的存款

公积金提取服务

是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对买房的刚需族来说

是一大利好

日前

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服务

在青岛农商银行全面上线

今后,在青岛农商银行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

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不用跑网点

省时又省力

棒棒哒

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1

业务申请对象

在青岛农商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本市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

办理条件

①申请人现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银行贷款信息;

②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至业务申请日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

③申请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④持有状态正常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借记卡(中、农、工、建、交行的一类卡);

⑤已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若未开通,可在任一公积金管理处现场通过扫二维码开通);

⑥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3

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者户口簿)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

4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提供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现场签署授权书,办理业务开通手续;②申请人提供关系证明原件的,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申请人已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关联人尚未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的,关联人可持身份证明原件、关系证明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本人。

5

其他

提取时间:业务开通后,申请人可在工作日8:30—16:30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提取金额及次数: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并以本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贷款本息的,申请人不能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提取手续。没有提取次数限制。

快来体验线上公积金提取服务的便捷

更多信息请咨询青岛农商银行各网点

通讯员:信贷管理部冯冠阳

文字编辑:综合管理部石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