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2020年缴纳基数及比例

发布时间:2022-08-17

6月24日,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自7月1日起调整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原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1元。

2020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2958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96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87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四、其他事项

(一)2020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20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4日

6月青岛热盘

青岛印象品海尔产城创熙园海尔地产世纪观邸海尔产城创翡翠公园海尔产城创衡山学府绿地凤栖澜玥海信灵山湾海尔产城创东方学府中骏丽景府广润熙悦青岛印象湾苏荷招商公园1872绿地国科健康科技小镇保利和光尘樾万科青岛小镇世茂璀璨倾城和达君玥和昌海云曦岸鑫江合院中冶德贤公馆上合U领寓中铁青岛世界博览城·逸海华新园东宸府

公众号小程序工具箱

青岛新房直播看房看房团直通车团购买房

楼市资讯查房价房贷计算器知识问答

往期精彩回顾

发展重点曝光!青岛发布交通物流业发展(2020—2022年)行动计划

官方答复: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多少?

终于!青岛伊甸园今日正式开工,周边房价能再上台阶吗

PS:青岛房天下特价房购房群已经成立,扫码邀约入群!

小编在线等你哦